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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离婚律师:起诉再次分割离婚时未分割财产获准

发布于:2013年06月04日 来源:www.fuhai360.com
[摘要]南京离婚律师:起诉再次分割离婚时未分割财产获准。南京婚姻律师维权网是南京专业的提供离婚律师、离婚法律咨询、婚姻律师、婚姻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权威机构。咨询热线:***

:起诉再次分割离婚时未分割财产获准。南京婚姻律师维权网是南京专业的提供离婚律师、离婚法律咨询、婚姻律师、婚姻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权威机构。咨询热线:***

简要案情

    张女士与王先生离婚后,儿子由张女士抚养。此前,张女士夫妻、儿子及王先生的父母,5人共同享有3亩多地的承包经营权。2005年,5人共同享有的1. 35亩土地被征用,国家补偿王家3. 7万余元。1. 35亩土地中含张女士及其子份额0. 54亩。为此,张女士起诉至法院,要求王先生给付征地补偿款1. 5万元。王先生以离婚时张女士没有提出土地承包经营权问题为由拒绝给付,但最终房山法院判决王先生给付。

    上述案例,引出如下问题:夫妻离婚时,未分割的财产,离婚后,一方当事人能否起诉要求再行分割?

南京离婚律师评析

夫妻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一般会在协议中就财产的分割达成协议,并且一般会注明:“此后双方互不相干,无其他财产分割”等之类的约定,因此,签署上述协议后,一方发现仍有未分割财产的,能否再行主张,并提起诉讼。本案中,张女士请求分割离婚时由于遗漏没有分割的财产,属于正当的权利,人民法院予以支持的判决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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