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不照顾发妻,与瘫痪妻子被驳回。南京婚姻律师维权网是南京专业的提供离婚律师、离婚法律咨询、婚姻律师、婚姻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权威机构。咨询热线:***
【案情】
2004年2月,耿思聪与胡娇经人介绍登记结婚,婚后夫妻俩过着平静的日子,只是还没有生育子女。不幸的是,2006年5月,胡娇患上脊椎结核,手术后下肢瘫痪,生活无法自理。2007年5月,耿思聪家人将胡娇送回娘家居住。此后一年内,耿思聪不给胡娇继续治疗,对胡娇的生活情况也不闻不问,这给胡娇带来了严重的心理伤害。更为严重的是,2008年8月,耿思聪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胡娇离婚。
【南京离婚律师评析】
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助的义务,耿思聪在妻子因病下肢瘫痪后,不仅不给妻子治疗,反而将妻子当“包袱”一样抛弃,将胡娇送回娘家,有意逃避自己应尽的义务,甚至提出离婚,耿思聪作为丈夫不尽扶养义务,其离婚理由也明显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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