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遇到危险品运输车辆请尽量避让
危险化学品因其固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特性,一旦发生事故后果相对一般事故往往严重很多,这就要求人们要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尽最大努力去避免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其实,其中最怕的还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不安全因素。
危险化学品是维系现代社会正常运转的不可或缺的环节,深圳市经济社会发展迅速,涉及的危险化学品量较大,涵盖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和运输以及废弃物处置等环节。实际上,危险化学品离我们并不遥远。所以日常生活中,遇到危险化学品或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时,市民应该及时远离和避让,保证人身安全。
道路交通方面
市民应注意什么?
要尽量避让危险品运输车辆,不超速、不随意变道。遇到道路上的危险化学品事故时一定不要占用应急车道,同时要听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尽量与事故点保持有效的安全距离,必要时弃车确保人员与事故点保持有效安全距离。
日常生活方面
尽量不要在家里存放较多的危险化学品,配备灭火器、防毒面罩等应急装备。
遇到危险化学品事故时
不要惊慌失措,要立即离开事故现场,向事故点上风口方向撤离,不围观,并立即拨打报警电话。有条件情况下采取湿衣物、湿毛巾等物品捂住口鼻,减少有毒有害气体、烟尘的吸入,有少量吸入或者身体感觉不适情况应立即就医。
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怎么处罚?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检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依据各自的职权予以关闭或者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无害化销毁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或者用剧毒化学品生产的灭鼠药以及其他可能进入人民日常生活的化学产品和日用化学品;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危险物品肇事罪、非法经营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批准或者未经工商登记注册,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
(二)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擅自开工生产危险化学品的;
(三)未经审查批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擅自改建、扩建的;
(四)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者未经工商登记注册,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
(五)生产、经营、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或者用剧毒化学品生产灭鼠药以及其他可能进入人民日常生活的化学产品和日用化学品的。欢迎了解更多关于与的相关信息,欢迎前来了解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