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可当场领补偿金。我市城区现有在册摩托车8.7万辆,在城市交通中的负面影响日益凸显。市交警支队支队长徐波跃计算,如果换算成标准小客车当量,摩托车总量占城区机动车总量的8.9%,摩托车出行人数仅占出行总人数的5.65%,摩托车的通行效率之低下可见一斑。
据统计,摩托车占道行驶、逆行、闯灯越线等交通违法行为比较普遍。2006年以来,我市“涉摩”的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市交通事故数和死亡人数的40%和45.3%,摩托车已成为引发交通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主要车种之一。
此外,摩托车是“两抢”的主要交通工具。同时,据环保部门测定,一辆摩托车排放碳氢化合物PPM100至2100,与小汽车接近,但其发动机产生的噪声达80至100分贝,比小汽车高出25.9%至30.7%,由此可见,摩托车给城市所带来的污染并不亚于汽车。
“全国已有北京、广州、深圳等一百多个城市在城区“禁摩”,明显地改善了城市道路交通秩序。”徐波跃说,长沙城区相关区域“禁摩”是顺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新规解读
一、5月1日起“禁摩”区域扩大
对于闯禁的摩托车怎样处罚?《若干规定》第十四条明确规定,摩托车驾驶人违反禁止通行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驾驶人处以100元罚款,暂时扣留车辆至指定场所。
二、车辆报废时可当场领补偿金
5月1日前,我市注册登记的城区号牌摩托车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提前报废,由政府给予摩托车所有人相应的经济补偿。
摩托车提前报废及补偿要满足以下条件:属于可以提前报废给予补偿的范围;自初次登记之日起,至2009年4月30日止,使用时限未达到10年;车辆行驶证、登记证书(2001年10月1日前注册登记的不需要登记证书)、号牌齐全,且在年检有效期内;对于车辆手续不全的,按规定补办手续后,可申请办理。
“摩托车提前报废的补偿金额也作了明确规定。”余冬阳说,标准是这样的:车辆提前报废补偿金=月平均折旧金额×车辆剩余使用月份数,其中,月平均折旧金额=车辆销售发票价÷[10(年)×12(月)];车辆剩余使用月份数=[10(年)×12(月)]-车辆初次登记至报废当月的月份数;此外,车辆提前报废补偿金额不足200元的,按200元标准补偿。
比如:一辆摩托车是6年前以6000元的价格买的,以10年的报废期为限,以4年为标准,一年补偿600元,4年就是2400元,那么政府按照规定向该摩托车主补偿2400元。最低补偿标准为200元,如果该车主10年前以6000元的价格买的摩托车,离报废期只有1个月,按照一个月的标准计算是50元,但是政府还是按照最低200元发放补贴。并且,报废车辆作为废品卖出后,这个卖废品的钱也归车主。
“车辆办理提前报废相关手续后,即予现金支付报废补偿金"。车主应及时领取相关费用。
看完以上关于摩托车报废可当场领补偿金的内容介绍,相信大家对它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在以后的时间里我们将不断发布最新的、的行业资讯,相信里面一定会有您需要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