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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子女抚养权南京有一对非法夫妻拒养亲生女被判共担

发布于:2013年06月23日 来源:www.fuhai360.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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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南京婚姻律师网2013年6月23日21:25最新消息:父母南京有一对非法夫妻拒养亲生女被判共担,南京子女抚养权,子女抚养权,南京婚姻律师,南京离婚子女抚养权,江苏婚姻律师维权网站长汤圣泉律师,实务经验丰富,擅长处理婚姻家庭纠纷,以专业化、专家化、品牌化为法律服务特色,为每一位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婚姻法律服务,提供量身定制的婚姻家庭纠纷解决方案。

     有这样一对非法夫妻,在诉讼解决非婚生女的抚养问题时,竟然双双拒绝抚养,9月20日,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审结此起同居期间子女抚养纠纷案,判决被告衡艳抚养所生女儿小丫,原告金新每月付给250元抚养费,直至小丫年满18周岁。
2012年4月,金新经人介绍与衡艳相识,并建立恋爱关系,次年元旦按农村习俗举行结婚仪式,并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但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2003年9月,双方生育一女,取名小丫。2005年8月29日,金新以衡艳不能照顾家庭,经常夜不归宿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与衡艳之间的同居关系,并要求所生一女由衡艳抚养。庭审中,被告衡艳却称其家人患有重病,加之自己已被某医学院录取,需要学习为由,也拒绝抚养所生女儿。
     法院审理后认为,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应以维护子女的利益为前提。被告衡艳经济收入高于原告,又从事护理专业,对于抚养幼小女儿使之全面成长比原告更有优越性。原告不直接抚养女儿,但其仍对女儿有抚养的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