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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代理记账谈小规模纳税人到底能不能开专票?

发布于:2017年11月13日 来源:www.fuhai360.com
[摘要]6月13日,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就“营改增二十条服务措施 助力纳税人顺利申报”这一话题解答了一些提问。
谈问题一:小规模纳税人到底能不能开专票?

上次出差结账时,我要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宾馆说他是小规模纳税人不能开专票,需要代开,到底咋回事?

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4〕153号)规定,税务机关可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问题二:到底国地税合作啥了?
 我总听说国地税合作,到底国地税合作啥了?

解答: 为有效整合办税服务资源、提高办税服务效能、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国税、地税办税服务厅通过互设窗口、共建办税服务厅、共驻政务中心三种方式广泛开展了合作共建。合作共建的办税服务厅,可实现基本涉税业务“进一家门,办两家事”的目标。

问题三:发票认证到底啥意思?

 我是个新办的纳税人,总说发票认证,到底是啥意思?

解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五条规定:“用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相符(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应作为购买方的记账凭证,不得退还销售方。该规定所称认证,是税务机关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对专用发票所列数据的识别、确认。纳入营改增试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暂不需要进行增值税发票认证,纳税信用A级、B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销售方使用新系统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也可以不再进行扫描认证。可通过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登录本省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者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

问题四:什么情况下必须到税务局申报?
什么情况下,我必须得到税务局申报?

解答:目前,包括纳税人申报在内的绝大多数涉税事项已经不需要纳税人到税务局办理,纳税人可采取网上申报、移动办税等方式方便办结。当纳税人未开通网上申报、纳税人在网上申报中遇到问题未能及时办结以及其他税务机关有特殊规定的,纳税人需要到税务局申报。

问题五:原来地税的优惠政策还有吗?

 我原来在地税局管的时候,那些优惠政策还有吗?

解答: 此次营改增试点工作,税务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的要求,不断优化和完善税制。目前,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已基本平移。同时,税制改革将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纳入抵扣链条,进一步减轻了纳税人的税收负担。

问题六: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所需资料有统一规定吗?

公司财务通知我们出差都要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是我发现不同地方要求我提供的资料不一样。你们到底有没有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资料的统一规定?

解答: 税务总局规定,增值税纳税人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须向销售方提供购买方名称(不得为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等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个人消费者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不需要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也不需要提供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