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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费用有标准,南京汤圣泉律师为您详细讲述

发布于:2013年06月28日 来源:www.fuhai360.com
[摘要]子女抚养费用有标准,南京汤圣泉律师为您详细讲述。南京婚姻律师维权网是南京专业的提供离婚律师、离婚法律咨询、婚姻律师、婚姻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权威机构。对于离婚案件中的离婚财产分割、离婚房产分割、离婚协议书、协议离婚、离婚小孩抚养等问题的处理方面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咨询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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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女抚养费的确定,一方面要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及经济条件,经济收入稳定、经济条件较好的父母应多出;经济收入较低、经济条件不好的父母可少出。另一方面要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随地区城乡差异的不同而不同,因此,子女生活费及教育费的确定应区别对待,主要是考虑当地生活水平的因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的规定,父母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可按其月收入的20%到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可超过月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以上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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