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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授精得子离婚后子女抚养一样要受到规制

发布于:2013年07月01日 来源:www.fuhai360.com
[摘要]人工授精得子离婚后子女抚养一样要受到规制,离婚后子女抚养,离婚子女抚养,南京离婚后子女抚养,南京离婚子女抚养,汤圣泉律师,实务经验丰富,擅长处理婚姻家庭纠纷,以专业化、专家化、品牌化为法律服务特色,为每一位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婚姻法律服务,提供量身定制的婚姻家庭纠纷解决方案。

   据南京婚姻律师网2013年6月30日22:25最新消息:人工授精得子一样要受到规制,离婚后子女抚养,离婚子女抚养,南京离婚后子女抚养,南京离婚子女抚养,汤圣泉律师,实务经验丰富,擅长处理婚姻家庭纠纷,以专业化、专家化、品牌化为法律服务特色,为每一位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婚姻法律服务,提供量身定制的婚姻家庭纠纷解决方案。

    2005年8月,罗男与朱女登记结婚。由于朱女曾子宫创伤无法正常生育,医生告诉她,人工授精的精源一般由丈夫和捐助者提供,但罗男的精子质量不高,难以成活。多次协商后,罗男终于同意了妻子的想法,从精子库中选用精子,经过人工授精,2007年3月朱女终于产下一子。2008年7月,罗男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孩子是从精子库中配对出生的,并非自己的骨肉 为由要求其由朱女单独抚养。
    根据《婚姻法》第21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决定人工授精的父母应属法律意义上的父母,应按法律规定享有父母权利,承担父母义务,其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亦应与婚生子女相同。
本案中,朱女采取人工授精方式所生子是与罗男协商一致的结果,罗男当初是赞同的,现以所生子并非自己亲生为由拒绝抚养,理由不充分,其应按照法律规定善尽父亲之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