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露小鸣共享单车退押金一审宣判到底是怎么回事?宣判了哪些内容:公司分享沸沸扬扬的小鸣单车事件一审宣判了,也很关注这全国首例小鸣共享单车一审宣判案件,一起来看看。全国首例共享单车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昨日,广州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下称“省消委会”)诉被告“小鸣单车”的运营方广州悦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悦骑公司”)民事公益诉讼案,并当庭宣判。广州中院认为,悦骑公司作为“小鸣单车”经营者,在没向消费者披露相关信息的情况下,未将消费者支付的押金作专款专用,最终造成部分押金无法退还,损害了消费者群体的合法权益,危及社会公共利益。故一审判决悦骑公司须按承诺退还押金,将收取未退的押金向运营地公证机关依法提存,并向消费者公告;向公众披露押金收支、使用、退还等机制和流程信息;在相关报纸和电视台赔礼道歉等
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广州中院一审判决:
一、被告悦骑公司按承诺向消费者退还押金,如不能满足退还押金的承诺,则对新注册消费者暂停收取押金,同时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收取而未退还的押金向“小鸣单车”运营地的公证机关依法提存,并向未退还押金的消费者公告;
二、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以公众足以知晓的方式向消费者真实、准确、完整披露押金收支、使用、退还等涉及消费者押金安全的相关机制和流程等信息,将披露内容向注册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并向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三、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相关报纸版面和广东省省级以上电视台发表经法院认可的赔礼道歉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