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奶奶去世,房产无子女难分,我即将无家可归。南京婚姻律师维权网是南京专业的提供离婚律师、离婚法律咨询、婚姻律师、婚姻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权威机构。对于离婚案件中的、离婚房产分割、离婚协议书、、离婚小孩抚养等问题的处理方面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咨询热线:***
【网友提问】
爷爷奶奶双亡,留下子女五个。我爸是老大还有三个妹妹,一个弟弟,及老房一间62平方米,二老生前没留遗嘱房子归谁所有,老房一直是我一家人居住,现在即将动迁,动迁开价为180万,我一家四人父母、哥、我。叔婶闻讯赶来分房,我父同意各得老房五分之一,但叔婶却要动迁款项各得五分之一,他们都另有住处。老房我也翻建已近100平米,请问房屋分割是不是只分产证上的?动迁本来就照顾房屋住户的,如果照叔婶这种分法,我岂不面临无家可归?
【南京婚姻律师解答】
1、你父亲与爷爷奶奶共同居住生活,应当是主要照顾了你爷爷和奶奶,在分配遗产时应多分;你父亲将你爷爷奶奶62平方米的房屋翻建为100平方米,所增加的部分不属于你爷爷奶奶的遗产,应当属于你父亲所有;3、你婶婶的要求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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