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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阳匡氏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宿迁有色金属回收,宿迁废旧物资回收,宿迁厂房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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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阳匡氏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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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有色金属回收介绍日本废旧家电如何“变废为宝”

发布于:2018年05月29日 来源:www.fuhai360.com
[摘要]日本废旧家电如何“变废为宝”bookmark0如今我国家电报废量极大,若处置不当会带来严重的环境问题。废旧家电中存在大量可利用成分,我国已出台了着眼于资源再生利用的废旧家电处理政策。日本废旧家电回收领域已建立起完整的政策法律体系和产业化运转模式,其成熟经验值得我国重视和借鉴宿迁有色金属回收介绍。

介绍日本废旧家电如何“变废为宝”

日本废旧家电如何“变废为宝”bookmark0如今我国家电报废量极大,若处置不当会带来严重的环境问题。废旧家电中存在大量可利用成分,我国已出台了着眼于资源再生利用的废旧家电处理政策。日本废旧家电回收领域已建立起完整的政策法律体系和产业化运转模式,其成熟经验值得我国重视和借鉴介绍


文/杭正芳周民良李同目前,我国已进入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报废高峰期。2010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工业与信息化部联合发布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第一批),着眼于减少废弃物污染和促进废旧资源再生利用的废旧家电处理政策正式出台。日本的家用电子电器产品进入报废高潮期早于我国,在废旧家电处理方面形成了完整的政策法律体系和较为成熟的产业化模式,其做法有许多值得我国借鉴之处。

通常而言,废旧物品的资源化利用应基于4个条件:废弃物大量存在并得到回收;废弃物中存在大量可利用的成分;废弃物再生利用技术相对成熟;经资源化利用后的物品可以满足市场需求。从这4个方面看,日本废旧家电具有回收再利用的良好条件。

首先,日本拥有大量进入报废期的家电。由于数量大、体积大、可回收具备规模化条件等因素,日本家电产品的回收主要针对电视、冰箱、洗衣机和空调4种电器。由于家庭持有家电数量的增多以及家电更新速度的加快,日本废旧家电不断增加,这4种家电的年报废量达2000万台,占家电总报废量的80%.其次,废旧家电中存在大量的可利用成分,其主要原料为塑料、玻璃、铝、铜、铁、钢及稀有金属等,被称为“都市矿山”。松下环保技术中心从一台冰箱中可拆解出50 %的钢、40%的塑料;可从一台空调中拆解出55°%的钢、17°%的铜、11°%的塑料、7°%的铝;可从一台电视中拆解出57°%的玻璃、23°%的塑料、10°%的钢;可从一台洗衣机中拆解出53°%的钢、36°%的塑料。手机、电脑、小型游戏机等小型设备中含有很多有用的金属资源。电子零部件的基板中含有10°%的铜。废旧家电中还含有大量的稀有金属,如手机中使用的锂、镍等,1部手机所含金属的价值为100300日元。铟用于超薄电视的液晶显示器,锂和钴用于二次电池的电极、电解质,镓用于发光二极管(LED),被称为稀土的镧、钕、镝用于制造双动力汽车搭载的高性能发动机的永久磁铁,消费者废家电再商品化费用1 g取费用家电回收券中心(RKC)废家电产品流程费用流程4管理票流程指定领取场所废家电有关领取废家电的信息废旧家电管理票作业程序家电厂商再商品化设施再商品化费用钯用于净化汽车排气的催化剂。

此外,在家电回收的技术创新和面向市场的资源化利用方面,日本也取得了突出进展,建设了覆盖全国的废旧家电回收网络和资源循环再商品化处理工厂。废旧家电大规模的资源化利用已是水到渠成。

制度完善用机器再商品化法“(以下简称家电再生利用法),于2001年4月正式实施。

家电再生利用法明确了消费者、零售商、制造商的责任和义务,实现了家电产品从末端处理到环境预防的策略转变以及全生命周期的管理。

回收主体以生产者为主家电再生利用法规定,消费者必须将以上4种废弃家电交给零售商,零售商再将其交给制造业者,制造业者对其进行再商品化并保证再商品化率达到基准值以上。该法认为厂废旧物品的资源化利用应基于4个条件:废弃物大量存在并得到回收;废弃物中存在大量可利用的成分;废弃物再生利用技术相对成熟;经资源化利用后的物品可以满足市场需求。

商持有家电产品的详细数据,要提高资源化水平必须由厂商亲自进行家电产品的资源化处理。这一思想体现了出现于欧洲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EPR)”EPR要求厂商不仅要选择材料、制造产品、负责一定期间的保修,还要对废弃后的资源化处理及产品整个生命周期的环境影响负责。这促使厂商努力制造易于资源化的产品,促进了资源化水平的提高和成本的降低。目前,基本上所有的日本家电企业都实施了“与环境共生”的生产政策。每家企业都有专门的环境技术中心负责废旧家电回收再商品化工作。

消费者支付再商品化费用再商品化费用由谁支付,在国际上并没有一致性意见。欧洲的模式是废旧家电免费回收,再商品化费用由生产者支付,然后将废旧家电处置成本通过涨价转嫁给消费者。而在日本,依据“污染者支付原则”(Polluter PaysPrinciple,PPP),废旧家电的再商品化费用由消费者支付。废旧家电是在消费环节产生的,消费者分担处置成本可提高企业回收废旧家电的积极性,也可促使消费者更珍惜家电,减少因不合理利用带来的提前报废,既符合消费者利益,也符合日本建设循环型社会的期待。日本法律规定,再商品化费用在产品废弃时征收,费用标准由制造业者规定,约为25204830日元(含税)。消费者还须向零售商支付收集搬运费(平均为实行回收管理票制度的管理票由(财团法人)家电产品协会内部设置的家电回收券中心(RKC)发行,填写有消费者名称、零售店名称、品种、制造商名称、提取日期等项。

管理票共有5联,分别为零售商备用兼收据、交回零售商、指定领取场所备用、消费者备用、附在现品上。零售店在从消费者处提取废旧家电时,将管理票的复印件交付给消费者。制造商提取废旧家电时须在管理票上盖章,提取废家电的信息被传送到管理废家电和再生处理费用的***基于该信息从零售商处收取再生处理费用,然后支付给制造商(如所示)。

管理票制度规定,管理票须与废家电一道被交付、回付及保存,持管理票复印件的消费者在零售店查阅被保存的管理票时,零售店若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消费者在全国的任何一个地方都能够通过互联网确认自己的废家电何时被搬入指定领取场所,还可以回溯家电厂商的收集过程。这一体系可有效防止废旧家电不正当处置行为。

严惩不正当处置行为为防止消费者和家电厂商对废旧家电的不正当处置,尤其是在收集、搬运、转交阶段的违法丢弃行为,日本十分重视使用法律手段。针对非法弃置现象,家电再生利用法第16条规定,将会对行为人处以5年以下徒刑、1000万日元以下罚款或同时课以数种刑罚;当出现非法弃置“产业废弃物”时,还会对与行为人有雇佣关系的法人处以1亿日元以下的罚款,对与行为人有雇佣关系的个人处以1000万日元以下的罚款。

成效显著再商品化率全面达标再商品化指家电厂商从废家电中取出零部件和原材料后再次将其作为家电产品的零部件和原材料使用,或者有偿或无偿转让给使用者再次作为零部件、原材料使用。家电再生利用法规定,消费者必须将以上4种废弃家电交给零售商,零售商再将其交给制造业者,制造业者对其进行再商品化并保证再商品化率达到基准值以上。家电再生利用法规定的再商品化率分别为:空调60%以上、电视55%以上、冰箱(2004年补充了冰柜)及洗衣机50°%以上。2008年底,日本修订家电再生利用法,其中新规定的再商品化率是:空调70°%、CRT电视55%、平板电视(LCD、PDP)50%、冰箱和冰柜60°%、洗衣机和干衣机表1废0家部(牛及材料的资源回收状况单位:吨事实上,2001年废旧家电的领取台数为855万台,2006年达到1161.4万台;2001年的再商品化重量为211000吨,2006年达到344843吨。

从2001年到2006年,再商品化率的变化为:空调从78°%增长到86°%,电如何在设计和制造新家电时就考虑到日后易于拆解、回收再利用,已经成为日本家电生产厂家的一项重要课题。

视机从73%到77%,冰箱从59%到71%,洗衣机从56%到79%,都明显超出法定要求。另据最新统计数据,2010年回收的废旧电视、冰箱、空调、洗衣机4类约2770万台,比2009年增加47.4%,创下历史最高纪录。

资源化利用效率大幅提升废旧家电的回收为日本节约了大量资源(见表1)。尤其是在国际大宗资源性产品价格不断走高之际,废旧家电回收产业的效益越来越高,更多企业热衷于参与废旧家电的资源化利用进程。废旧家电的冷媒氟利昂回收量也从2001年的603吨增长到2005年的1433吨,上升了1.4倍。

回收处理技术不断创新家电再生利用法实施后,日本40多所家电再商品化设施通过采用新的处理设备、重视人工拆解、积累处理技巧、实际论证和实验等方式提高再商品化率。手工拆解主要零部件以后,其他材料通过粉碎、风力、磁力、涡电流等多种人机配合的筛选流程,根据各种材质的物理特性来进行分离。碎片中的铜、铁、铝等不同的金属和多种塑料需要筛选析出。通过磁力设备,企业首先将铁与铜、铝等金属分离,然后根据比重不同的原理,采用振动的办法分离铜和铝。塑料可放入液体中,利用不同品种的比重差异进行分离。回收冰箱和空调则首先需要抽出氟利昂气体,以防止其泄漏到大气中破坏臭氧层。对金属及玻璃的回收和资源化利用使得家电的再商品化率很快超出了法定再商品化率,2002年的资源化利用率分别为空调78%、电视75°%、冰箱61°%、洗衣机60%,推行金属及玻璃的资源化技术已经成熟。日本松下电器公司还开发出一种废旧家电处理金属回收新技术,能将废旧家电中的树脂等有机物转化成无害气体,从而提炼回收被有机物覆盖的金属材料。

生态友好产品设计受到重视随着再生利用法的实施,越来越多的企业把回收中获得的信息反馈到生产环节,加强家电的生态设计,减少再利用成本。如何在设计和制造新家电时就考虑到日后易于拆解、回收再利用,已经成为家电生产厂家的一项重要课题。不少企业重视DfE(DesignforEnvironment,生态友好产品设计),以促进制造环节质的创新。一些厂商甚至让制造车间的设计人员到废旧家电的拆解再利用环节进行体验。松下电器把强化生态友好的产品设计作为“提高产品制造能力”的机会,从2005年4月开始把“拆解、资源化课题的把握”作为“3R生态项目”来推进,完成了100种产品的资源化实证实验,积累了不同产品的资源化相关技术、数据和技巧。再商品化机构METEC也与松下电器积极配合,从资源化现场适时发送信息和提出建设性意见。这种把家电产品生命周期末端与源头有机联系起来的思路和做法,为探索生态友好的产品设计提供了有效途径。启示与借鉴首先,我国应建立健全废旧家电回收再利用的法律制度,使得EPR思想充分体现在政策当中。近年来,我国相继出台的有关政策对于促进废旧家电的规范化和无害化回收以及循环利用等有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法律制度还不完善,“生产者责任延伸”

这一核心制度并没有在我国真正建立起来。制造商持有家电产品的详细数据,让制造商对其产品废弃后的管理担负责任,才可以促使其改变产品设计或材料使用方式,制造更易资源化的产品,而这必将促进资源化水平的提高和成本的降低。

其次,应借鉴日本的回收管理票制度,建立登记查询体系,以确认制造商或制造商委托的废家电是否得到正确处理。消费者也可以通过查询废家电提取、处理信息来了解废家电如何被收集搬运,又如何被交付给厂商进行再生处理,从而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防止不正当处理以及违法弃置现象的发生。

最后,建立消费者付费制度,使消费者分担废旧家电的回收和处置成本。这可以激发企业回收废旧家电的积极性,促进废旧家电资源化走向市场;也可以促使消费者充分利用家电,减少更换次数,进一步认识并实践“绿色消费”理念,使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战略思想渗透到社会民众的行动之中。(杭正芳,西北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周民良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李同系西北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