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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程序的历史演变形式有哪些?南京婚姻律师维权网为您讲讲婚姻那些事

发布于:2013年07月10日 来源:www.fuhai360.com
[摘要]结婚程序的历史演变形式有哪些?南京婚姻律师维权网为您讲讲婚姻那些事。南京婚姻律师维权网是南京专业的提供离婚律师、离婚法律咨询、婚姻律师、婚姻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权威机构。对于离婚案件中的离婚财产分割、离婚房产分割、离婚协议书、协议离婚、离婚小孩抚养等问题的处理方面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咨询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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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程序是指婚姻成立的法定手续,也称婚姻的形式要件,是婚姻取得社会承认的方式。在通常情况下,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当事人,只有履行法定的结婚程序,其婚姻关系才被国家和社会所承认,发生相应的法律效力。从不同历史时期和不同国家的法律规定看,结婚程序可分为三种:第一种是仪式制,它是指以履行一定的仪式为婚姻成立的形式要件。它是古老的结婚制度,从历史上沿袭下来的。当代某些西欧、北美国家,依然采取仪式制。其中有宗教仪式、世俗仪式和法律仪式。第二种是登记制,它是指依法进行婚姻登记为成立的惟一形式要件。登记制是近代发展起来并日益为许多国家所采取的结婚制度。第三种是登记与仪式结合制,它是指既须进行登记,又须举行仪式,婚姻始得成立,两者缺一不可。当事人办理了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后,即确立夫妻关系,受到国家的承认和法律的保护。不登记的婚姻不是合法婚姻,不受法律保护。

结婚登记的机关,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区人民政府和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结婚登记的程序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环节。申请,即当事人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说明有关情况,并提供证明。审查,即由婚姻登记机关依法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审核与查证。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当事人所持证件是否真实、完备,是否与当事人本人情况完全符合;二是审查当事人双方是否都符合结婚的条件。登记,即由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结婚申请的合法性加以确认,进行登录和记载,签发《结婚证》。如果当事人的结婚申 请不符合婚姻法的规定,则不予登记,并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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