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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后相处仅10天,草率登记后又离婚

发布于:2013年07月12日 来源:www.fuhai360.com
[摘要]前后相处仅10天,草率登记后又离婚。汤圣泉律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处理婚姻家庭纠纷、离婚财产分割、房产分割、股权分割,子女抚养权纠纷、遗产继承纠纷、涉外婚姻纠纷,承办了大量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

前后相处仅10天,草率登记后又离婚。汤圣泉律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分割、股权分割,子女抚养权纠纷、遗产继承纠纷、涉外婚姻纠纷,承办了大量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

案情

原告董涛为话剧演员,被告唐薇为美籍华人,双方均系再婚。20059月,被告来海口观光旅游期间,经亲友介绍于原告相识并建立恋爱关系,双方仅相处了3天,被告即返回美国,20068月,被告再次由美国来海口,与原告相处一个星期后,便到民政局登记结婚。由于婚前相处时间少,彼此了解不够,原告拒绝与被告同居,致使双方相互埋怨。200610月,原告便向人民法院诉请离婚。

【南京离婚律师评析】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予离婚的界限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而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本案中,原被告经他人介绍认识并建立恋爱关系后,仅相处3天,此后,被告再次回国,也仅相处一个星期,即登记结婚,因而系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的情形,婚后,原告拒绝与被告同居,表明两人之间根本不存在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根据最高院相关规定,可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以判决本案原被告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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