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确保青岛九合重工机械有限公司顺利通过环保竣工验收,经具备资质的监测机构进行环境监测与调查,特编制本监测报告
为确保青岛九合重工机械有限公司顺利通过环保竣工验收,经具备资质的监测机构进行环境监测与调查,特编制本监测报告,予以公示。
2、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年产500辆混凝土泵车和搅拌车项目
(2)项目地点:青岛即墨区龙泉镇王蓝路9号
(3)项目内容:本项目为改装汽车制造,车辆用的底盘、液压系统等均外购,仅在厂区内生产后部吊臂、搅拌罐体等功能配件将其与外购的车辆车头及各类管线、电气辅配件组装成型。本厂加工部件工艺过程包括高强度钢型材的切割、车、镗铣、焊接等机械加工,组装,抛丸,进入干式喷漆烘干一体室喷底漆、烘干后与外协或外购钢部件、车头及其他外购设备部件一起进行组装,组装后的泵车和搅拌车经试验、测试后合格再进入干式喷漆烘干一体室进行面漆喷涂、烘干,产品入库。
3、主要污染物及处理措施
3.1废水
①生活污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与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一起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即墨城区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
②车间地面清洁废水
项目生产工艺过程无废水排放,主要废水为厂区车间地面清洗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即墨城区北部污水处理厂。
3.2废气
本项目产生主要废气包括切割烟尘、焊接烟尘、抛丸粉尘、喷涂+烘干废气、食堂油烟等。监测结果显示:1#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限值要求,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2#、3#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与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油烟排气筒排放油烟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中规定的中型规模要求。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车间内生产设备和配套辅助设备的运行,生产设备噪声主要来自下料、机加及抛丸、焊接、喷漆等工序,辅助设备噪声主要来自行车、风机、空压机等(详见表4-2)。除风机外,各噪声源均为室内声源,置于生产车间内。抛丸、空压机等操作均在车间内专用封闭操作间内进行,风机设置消声器和基础减震,此外通过厂房屏蔽、距离衰减等综合措施控制厂界噪声。
确保各类防治措施有效运行,各设备均保持良好运行状态,防止突发噪声。加强生产设备维护和检修,提高润滑度,减少机械振动和摩擦产生的噪声,防止共振等措施。
监测期间东、西、南、北厂界昼间噪声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3.4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期间固废主要有一般工业固废(金属边角料、除尘灰、废焊条焊丝)、危险废物(废切削液、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生活垃圾等。其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建设单位集中收集,定期送往物资回收部门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包括废切削液、废液压油、废过滤纤维、废活性炭、废油漆桶等,委托日照磐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处置;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危险废物暂存场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相关规定。企业已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在即墨市环保局备案(370282-2017-073-1)。
4、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青岛九合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青岛即墨区龙泉镇王蓝路9号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88561007
邮编:266200
5、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青岛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地址:青岛市京山路15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邮编:266003
6、征求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关注的环境问题;采取的保护措施;对环境影响所持态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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