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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商品房律师如何认定恋爱期间双方所购房屋的权属

发布于:2018年09月14日 来源:www.fuhai360.com
[摘要]云南商品房律师如何认定恋爱期间双方所购房屋的权属,​云南商品房律师​告诉你双方在恋爱期间购买涉案房屋并登记在双方名下,云南商品房律师告诉你且明确登记双方占有份额性质为共同共有,具有共同出资购房的共同拥有的意思表示。双方对财产的出资责任、所有权比例等并无明确约定,均是基于共同取得、共同占有和使用的目的,属于共同共有。双方出资不对等的情况,
          云南商品房律师如何认定恋爱期间双方所购房屋的权属,云南商品房律师告诉你双方在恋爱期间购买涉案房屋并登记在双方名下,云南商品房律师告诉你且明确登记双方占有份额性质为共同共有,具有共同出资购房的共同拥有的意思表示。双方对财产的出资责任、所有权比例等并无明确约定,均是基于共同取得、共同占有和使用的目的,属于共同共有。双方出资不对等的情况,应当视为双方在出资购买房产时出资多的一方向出资少的一方的赠与,在析产处理上应当认定为各方占有房屋50%权益。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双方在恋爱期间共同购置房屋,房产证登记二人共同的名字,双方没有明确约定共有性质,且恋爱同居关系尚不能认定为家庭关系,因此,共同购置的房屋应认定为双方按份共有。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明确约定出资数额比例的,应当按照出资额比例享有份额。

         云南最有名的商品房律师告诉你双方当事人在恋爱同居期间共同出资购置房屋的,在分割房屋时既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平均分割,亦不能仅凭房产证确定的共同共有性质等额均分,而应根据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实际出资情况进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