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能周全的设计出的高度呢?栏杆的高度问题,属于工程建设标准的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应引起设计和施工人员的重视。
栏杆的高度必须足够,当栏杆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22m,且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的可踏部位,按正常人上踏步情况,人很容易踏上并站立眺望(不是攀登),此时,栏杆高度如从楼地面或屋面起算,则至栏杆扶手顶面高度会低于人的重心高度,很不安全,故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以确保安全高度。
由于的做法很多,规范不可能对每种情况作出具体规定,并且规范只是规定出*限度,设计人员和建设者应该考虑得周到些。以下几种情况如不采取措施,经常属于明显“可踏”,也会造成栏杆高度“变矮”而造成安全方面的隐患:为此,设计人员在进行栏杆的设计时要尽是避免这几种设计,以免让栏杆的实际安全高度“打折”。
结论
栏杆设计在建筑师的工作中可以说是无处不在,构件虽小却不容忽视。除有较强的装饰性外,更重要的是一种安全设施,故在其强度、高度要满足一定的要求,就算栏杆再坚固,若它的高度太低,同样是不安全的,栏杆的高度问题,属于工程建设标准的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应引起设计和施工人员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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