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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婚姻家庭律师介绍解除同居关系财产分割原则不同于夫妻共有财产

发布于:2018年09月21日 来源:www.fuhai360.com
[摘要]关于婚前同居,想必有好多人正在经历,也有好多人正在犹豫的边缘。打算婚前同居的你,又真的做好准备了吗?抛开道德约束和其他问题不说,今天我们只谈法律。你可以分清事实婚姻和同居关系吗?同居关系是否受到法律保护?日后遇到任何纠纷又该如何解决?等等这些问题,让我们和宿迁婚姻家庭律师一起来了解一下!
介绍解除同居关系财产分割原则不同于夫妻共有财产

     关于婚前同居,想必有好多人正在经历,也有好多人正在犹豫的边缘。打算婚前同居的你,又真的做好准备了吗?抛开道德约束和其他问题不说,今天我们只谈法律。你可以分清事实婚姻和同居关系吗?同居关系是否受到法律保护?日后遇到任何纠纷又该如何解决?等等这些问题,让我们和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何为同居关系?
同居是指没有婚姻关系的男女持续、稳定地生活在一起。
二、何为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是指,在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在一起而形成的婚姻,而且其夫妻关系为众人所公认。
    1994年2月1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需补办结婚证;未补办结婚证,按同居关系处理。
   事实婚姻具有婚姻的效力,凡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彼此间的关系适用婚姻法关于夫妻权利义务的规定;事实婚姻关系离婚时,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及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等问题,适用婚烟法的有关规定,注意照顾妇女和儿童的权益;审理事实婚姻关系的离婚案件,在处理上与合法婚姻有所区别。a 调解和好或撤诉的,确认婚姻关系有效,发给调解书或裁定书;b 经调解不能和好的,只能判决准予离婚,而不能像合法婚姻那样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为标准,还可以判决不准离婚。
   同居关系不具有婚姻的效力,在同居期间如果一方死亡,另一方不得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单纯要求人民法院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才会受理。
三、未婚同居期间产生的债务应如何承担?
   未婚同居期间不仅涉及到同居财产如何认定,同居财产如何分割等一系列问题,还包括同居期间债权债务如何处理,也有同居期间赠与能否返还的问题。主要认定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具体要看债权、债务产生的原因:
1、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一般共同的债权、债务。可以确定份额的,依份额享有和承担。
2、因抚养共同的子女所形成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因抚养各自的子女及赡养形成的债务为义务人个人债务。
总之,解除同居关系,财产的分割原则不同于夫妻共有财产分割,而是:能够证明是哪一方的财产,就归还哪一方,无法证明是谁的财产的视为一般共同财产处理。一切顺利还好,如果出现问题,看来关系的性质认定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