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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律师介绍出租房屋可以提前解除吗

发布于:2018年09月25日 来源:www.fuhai360.com
[摘要]手里有房屋自己住不完的话会进行出租,出租房屋可以获得一定的租金,增加自己的收入也是很好的事情。但是有些房东在出租房屋之后,还没有到租赁解除的日子,就想要跟租客解除合同让租客重新搬家了。宿迁律师网小编为你讲解这方面知识。
宿迁律师介绍出租房屋可以提前解除吗

手里有房屋自己住不完的话会进行出租,出租房屋可以获得一定的租金,增加自己的收入也是很好的事情。但是有些房东在出租房屋之后,还没有到租赁解除的日子,就想要跟租客解除合同让租客重新搬家了。宿迁律师网小编为你讲解这方面知识。

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以后,双方均不能随意和擅自解除合同,但是,在符合我国《合同法》规定的情形下,房东即出租人是有权在房屋租赁合同到期以前解除合同的,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可以分为以下两类:

(一)约定解除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双方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提前在合同中约定了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况,或者是双方在履行合同规定的过程中形成约定解除合同的新合同,那么在这两种情况下,当发生了双方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时,出租人就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二)法定解除

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在以下情形发生时,无论当事人双方是否存在解除合同的约定,出租人都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1、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了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房屋大面积或全部毁损,比如因雷击而发生大火,烧毁房屋,在这一情况下,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2、承租人没有按照约定的方式或者是不依房屋的性质使用房屋的。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式或者是不依房屋的性质使用房屋的,致使房屋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3、承租人擅自转租房屋的。承租人没有通过出租人同意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4、承租人不支付租金的。承租人没有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如果承租人逾期还不支付的,出租人就可以解除合同。

5、双方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双方对房屋的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视为不定期租赁,双方均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要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出租房屋合同是可以提前解除,如果是要提前解除的话要跟租客好好的沟通,得到了租客的同意之后再来决定怎么样处理它。要对出租房屋提前的进行解除但并不知道具体解除的要求跟相关的法律规定,可以在线咨询宿迁律师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