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海南:人才全职工作满8年无偿赠与公寓 最大200平米
10月18日,海南省发布《关于实施引进人才住房保障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各类人才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情况进行明确。该《通知》由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发布。
《通知》中明确,海南引进的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申请人才公寓的,按照属地原则,由人才向市县政府指定部门申请。在人才公寓建成交付使用前,由市县政府指定部门按相应面积标准向上述三类高层次人才提供免租金的住房。
今年6月,海南省印发《关于引进人才住房保障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住房保障方式分为人才公寓、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购买商品住宅三种方式。
其中,人才公寓面向2018年5月13日后引进的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供应,每人限供一套。面积标准为:大师级人才一般不超过200平方米(套型建筑面积,下同),杰出人才一般不超过180平方米,领军人才一般不超过150平方米。人才公寓8年免收租金,人才全职工作满5年由政府无偿赠与80%产权,满8年无偿赠与100%产权。
此次,《通知》明确,《意见》确定的人才公寓、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的保障对象范围为2018年5月13日后新引进的符合条件的人才。人才引进时间以2018年5月13日后第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时间为准。人才在引进时的实际年龄(周岁)符合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或购房补贴所需年龄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并最多可累计发放三年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