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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至一半收到一纸诉状,朋友状告离婚夫妇偿还共同债务

发布于:2013年07月20日 来源:www.fuhai360.com
[摘要]离婚至一半收到一纸诉状,朋友状告离婚夫妇偿还共同债务。南京婚姻律师维权网是处理离婚案件中离婚财产分割、离婚房产分割、离婚协议书、协议离婚、离婚小孩抚养等问题的权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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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沈强与妻子陆恬于2000年3月登记结婚,但两人结婚没多久就闹起了别扭,2007年5月,两人因家庭纠纷向法院诉讼离婚,但同时陆恬却收到了一纸诉状,原来沈强的朋友王先生因沈强向其借款12万元到期还为归还,于是,王先生就将沈强夫妇一起告到了法院。王先生称,2003年7月,沈强向王先生借款12万元,但至今没有归还。王先生还称该借款发生在沈强与陆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于是诉至法院要求判令两人共同偿还这12万元借款。

沈强表示,借款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开支,应由夫妻共同偿还。对此,陆恬表示沈强自20035月起就在外居住,这12万元借款自己毫不知情,也未用于共同生活开支。

法院认为,虽然本案诉争的借款形成于沈强、陆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但借条上只有沈强一人的签名,沈强不能证明妻子知道借款,也不能证明该笔借款用于双方共同生活的开支。因此,法院判决这12万元的借款由沈强个人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