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绵阳盛源财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资料

绵阳盛源财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所在地区:
四川省 绵阳市
公司主页:
暂无
电话号码:
0816*******
传真号码:
暂无
联 系 人:
辜老师
移动电话:
1899*******
电子邮箱:
暂无

绵阳会计培训提醒企业财务人员千万不要不懂还乱做账

发布于:2019年01月04日 来源:www.fuhai360.com
[摘要]怎么才能让企业省钱——这是一个所有会计从业人员的难题,其实没省钱也不要紧,但是如果因为自己帐没做好导致公司多花钱了这就不好了,这属于业务不熟练导致的失误了,下面就让我们用一个真实的案例来看一下乱做账带来的后果吧。
怎么才能让企业省钱——这是一个所有从业人员的难题,其实没省钱也不要紧,但是如果因为自己帐没做好导致公司多花钱了这就不好了,这属于业务不熟练导致的失误了,下面就让我们用一个真实的案例来看一下乱做账带来的后果吧。

会计不懂政策做错账!

公司被罚15万!

某上市公司因为误餐补助账务处理错误,导致公司补缴税款30万,罚款15万!

案例:

A公司是某市上市企业,在税务专项检查中,检查人员发现A公司“误餐补助”金额高达120万元,原来企业在郊区有个分部,分部人员的餐费补助全部以“误餐补助”形式发放,而且未并入工资、薪金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局认为:虽然公司以“误餐补贴”的名义发放,但实质上这项补贴就是普通的餐费补贴,并不属于误餐补贴。因此,要求该企业补缴了个人所得税并予以罚款。

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82号)规定,能够享受“不征税”的误餐补助的范围: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


一些单位以误餐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上述规定分析,分部也是单位的一个组成部分,A公司分部员工并未因公误餐,而是在分部正常上班,不符合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者不能返回工作单位就餐,需要在外就餐的条件。因此,A公司发放给分部员工的餐费补贴不属于误餐补贴,而是正常的餐费补贴,应当并入工资、薪金计征个税。最终,A公司共补扣补缴个人所得税30万余元,并被处以0.5倍的罚款15余万元。

温馨提示:

对税务政策的解读不应停留在字面,费用列支时更不能仅凭科目名称来判定是否需要缴税,要关注业务的实质。更不要耍小聪明,否则只会给企业埋下涉税风险。

(1)真正误餐补助不需要缴纳个税,也不需要发票来报销,如财务人员去税务办事,中午在外就餐,发的误餐补助。当然也可以取得想过发票按照费用报销。

(2)跟工资一起发的“误餐补助”,人人都有,每个月都有的,就不是“误餐补助”了,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看完这个案例相信很多绵阳会计从业人员心中对公司的账务处理应该有了更深的理解,至少能做到不乱做账让公司多缴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