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今天,新华社发布《条例》全文,中央政法委负责人也就《条例》内容回答了记者提问。
党中央对政法工作实施绝对领导
《条例》明确,党中央对政法工作实施绝对领导,决定政法工作大政方针,决策部署事关政法工作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举措,管理政法工作中央事权和由中央负责的重大事项。
同时,党中央加强对政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包括为政法工作坚持正确方向提供根本遵循,为政法工作科学发展提供政治保证,研究部署政法工作中事关国家政治安全、社会大局稳定、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方针政策、改革措施、专项行动等重大举措,以及为政法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中央政法委负责人介绍说,《条例》明确了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在党中央领导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对党中央负责,受党中央监督,向党中央和总书记请示报告工作,并对请示报告事项作了规定。
除此之外,就地方党委对政法工作的领导而言,《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党委领导本地区政法工作,涵盖十一个方面,例如,推动政法单位依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完善党委、纪检监察机关、党委政法委员会对政法单位的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