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摆渡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摆渡者艺术培训(www.bdzyk.com)主营业务是沈阳艺考培训班,播音主持艺考培训班,辽宁沈阳摆

联系资料

摆渡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所在地区:
辽宁省 沈阳市
公司主页:
暂无
电话号码:
1864*******
传真号码:
暂无
联 系 人:
暂无
移动电话:
1520*******
电子邮箱:
暂无

最新信息

查看更多>

沈阳艺考培训班之大鹏遭敲诈勒索 8 万余元 被告人犯罪未遂获缓刑

发布于:2019年01月26日 来源:www.fuhai360.com
[摘要]沈阳艺考培训班之大鹏遭敲诈勒索 8 万余元 被告人犯罪未遂获缓刑,1 月 24 日,知名演员、导演董成鹏(艺名大鹏)日前被被告人邓某敲诈勒索 8 万余元,因大鹏报警,对方犯罪未遂。经北京顺义法院审理,邓某因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四千元。
之大鹏遭敲诈勒索 8 万余元 被告人犯罪未遂获缓刑

1 月 24 日,知名演员、导演董成鹏(艺名大鹏)日前被被告人邓某敲诈勒索 8 万余元,因大鹏报警,对方犯罪未遂。经北京顺义法院审理,邓某因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四千元。

沈阳艺考培训班

据介绍,邓某 1985 年出生。根据公诉机关指控,2017 年,邓某发现艺人大鹏位于北京顺义的一处房屋存在违法建设情况。2018 年 4 月至 6 月 13 日间,邓某多次以在微博发布大鹏违建信息为威胁,索要人民币 8.3 万元。大鹏一方同意,并于 2018 年 6 月 13 日向邓某提供银行账号先行汇款 2 万。后被害人一方报警,汇款款项未进入对方账户便被冻结。后邓某被警方控制,两万元返回被害人账户。
公诉机关认为邓某具有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犯罪未遂的处罚情节。建议量刑为一年半至两年。
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邓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应予惩处。鉴于其系犯罪未遂,且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罚认罪,故依法对其减轻处罚并宣告缓刑。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