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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代理人的权限是什么?

发布于:2019年03月28日 来源:www.fuhai360.com
[摘要]行政诉讼代理人的权限是什么?行政诉讼代理人一般分为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根据他们的性质和特点,他们的代理权限也有所不同。法定代理人的权限一般大于委托代理人的。下面由胜了网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代理人的权限是什么?行政诉讼代理人一般分为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根据他们的性质和特点,他们的代理权限也有所不同。法定代理人的权限一般大于委托代理人的。下面由胜了网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一、法定代理人

   没有诉讼能力的公民,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

                                                       西安行政诉讼律师咨询 -

1、法定代理人的特点

(1)代理权的产生是根据法律的规定。

(2)法定代理人所代理的被代理人,是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行政诉讼中,法定代理人只适用于代理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原告或第三人的个人进行诉讼,而不适用于法人、其他组织或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

(3)法定代理不仅是一种权利,而且是一种义务。在行政诉讼中,法定代理人一般都是对被代理人负有保护和监督责任的监护人,法定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之间存在着亲权或监护关系。

2、的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权限

(1)法定代理人进行的诉讼行为视为被代理人的行为。

(2)凡是被代理人享有的诉讼权利,都有权代为行使;凡是被代理人承担的诉讼义务,都应代为履行。

(3)原告的法定代理人不仅有权代原告处分诉讼权利,如起诉、上诉等,而且有权处分原告的实体权利,如放弃诉讼请求、撤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