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熔模铸造碳钢件、合金钢件的正火热处理、退火热处理及淬火、回火热处理。
2工艺要求
2.1熔模铸造碳钢件、合金钢件一般进行正火热处理,可按需要进行退火热处理、淬火、回火热处理,常用铸钢热处理规范见表1。
2.2铸件装夹方式和装炉量应根据热处理设备、铸件单重选择确定,设备温度误差不大于10℃。
2.3当加热温度达到表1规定后的保温时间,应根据铸件材质、结构、壁厚和装炉量选择确定,同时按铸件品种制订热处理工艺参数。
2.4铸件进炉前,炉温不低于600℃。
2.5铸件在加热保温过程中,不应人为中断送电或开启炉门。
2.6铸件出炉后随料罐(筐)空冷,不允许进行吹风、喷水等强制冷却操作。
3操作程序
3.1检查设备、控制柜、控制仪表、热电偶及零件装夹具等技术状态正常后,送点升温。
3.2选用装夹具按热处理工艺规定方式和装炉量,将铸件确定的装夹完毕。
3.3先断电、打开炉门(盖),装料进炉,操作安全、平稳、迅速。
3.4关严炉门(盖),送电升温,加热并保温至热处理工艺参数范围。
3.5根据仪表记录的数据,保温时间达到要求时,立即断电,按热处理规范定的冷却方式及热处理工艺参数分别完成铸件的正火热处理、退火热处理、淬火、回火热处理。
4注意事项
4.1及时更换仪表记录纸,工艺曲线记录不重叠、混乱。
4.2每班操作前应检查控制仪表是否校验合格。
4.3易变性的铸件在热处理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工艺措施,尽量减少变形量。
5检查项目
5.1每班应时刻注意控制仪表的工作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值班电工、仪表工处理。
5.2操作者、检查员应按热处理规范要求检查铸件的硬度,检查频次为3-6件/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