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婚后出名,之前完成的作品获稿酬如何在夫妻分配?汤圣泉律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分割、股权分割,子女抚养权纠纷、遗产继承纠纷、涉外婚姻纠纷,承办了大量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
【网友咨询】
我与妻子是2007年相识,并于同年7月登记结婚,我是一名作家,婚前一直寂寂无名,但2009年3月,我的作品在一次比赛中获奖后就小有名气,并因此获得了诸多出版社的欢迎,于是我将婚前就完成的作品向各出版社投稿,结果均被采用,共获得稿酬26万元。我想把这笔钱全部用于再创作,但妻子却认为应拿出一部分用于家里的房屋装修,两人意见相左。我认为这笔钱是自己用婚前完成的作品换来的,应归自己个人所有,怎么用这笔钱应自己一个人说了算,但妻子却认为这笔钱是在婚后取得的,她在家操持家务也算为我分担了许多家庭义务,这笔钱应是夫妻共有财产。请问:婚前完成作品,婚后发表所得收入是否属著作权人个人所有,为什么?
【南京婚姻律师解答】
根据婚姻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本案中,你尽管在婚前完成了作品,但该部分作品的发表及收益的取得却在婚后,故26万元的稿酬应属顾某与周某共有,两人应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决定该笔钱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