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山东萃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守卫绿水青山,维护社会和谐

联系资料

山东萃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所在地区:
山东省 临沂市
公司主页:
暂无
电话号码:
0539*******
传真号码:
暂无
联 系 人:
暂无
移动电话:
1502*******
电子邮箱:
暂无

进出境瓜果检疫规程

发布于:2020年12月01日 来源:www.fuhai360.com
[摘要]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境瓜果的检疫方法及检疫结果的评定。 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境水果类、瓜类、茄科蔬菜和葫芦科蔬菜四类瓜果的检疫。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境瓜果的检疫方法及结果的评定。
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境水果类、瓜类、茄科蔬菜和葫芦科蔬菜四类瓜果的检疫。
2仪器及用具
立体显微镜、显微镜、放大镜、镊子、小刀、指形管、样品袋。
3检疫依据
3.1中国法定的植物检疫要求。
3.2输入国家或地区进境植物检疫要求。
3.3政府间双边植物检疫协议、议定书、备忘录及我国参加地区性或国际性公约组织应遵守的规定。
3.4贸易合同、信用证等有关要求。
4 检疫准备
4.1了解输出国或地区疫情以及瓜果产地有害生物发生情况。
4.2根据进出境瓜果的种类及可能感染的病虫明确检疫重点。
5现场检疫
5.1准备检疫工具,如放大镜、小刀、镊子、指形管和样品袋等。
5.2核对单证、品种、数量、产地、包装、唛头等内容是否货证相符,有指定果园的要对产地、果园和包装厂进行核实。
5.3抽查 抽查方法用随机方法进行抽查
5.3.1抽查件数 批量在10件以下的(含10件),全部检查。批量在10件以上的,按比例抽取 。发现疫情可适当增加抽查件数。
5.4环境检查
检查运载工具或货物存放场所地面、四周环境卫生,有无害虫活动。
5.5开件检查
对抽查到的货物,开件时注意检查包装物底部、四周、缝隙有无害虫活动;借助放大镜检查瓜果表面有无病虫害,特别注意检查果蒂、果脐等部位处有无害虫隐藏,或果实是否有腐软的现象,必要时做剖果检查,对发现的病虫等有害生物做初步的鉴别。发现有害虫或可疑病症的或有异常形态的果实应携回实验室做进一步的检验和鉴定。
5.6木质包装材料检查
有木质包装材料的,如木托盘、木箱等,需检查有无林木病虫害。
6实验室检验
将现场抽样的样品或发现可疑症状的样品进行室内病虫检验。
6.1虫害检验
6.1.1表面检验
仔细观察或借助解剖镜检查瓜果表面是有无蛀孔、排泄物或产卵孔等为害状。
6.1.2剖果检验
将果实剖开,检查果肉、果核是否有害虫。
6.1.3培养检验
在适宜的温度条件下,将样品置于室内或生物培养箱内培养,经一定的时间后,在检查是否有害虫。此方法适用于瓜果中的虫卵和低龄期的幼虫的检查。
6.2病害检验
6.2.1直接镜检
挑取样品中发现病变症状部分,制成玻片置于显微镜下检查和鉴定。
6.2.2分离培养检验
将发现可疑症状的样品进行表面灭菌,必要时再用无菌水冲洗,按不同的分离目的和对象,移植于相应的培养基上,进行培养分离检查。
7结果评定与处置
7.1结果评定
7.1.1合格评定
检疫结果符合第三章要求的,评定为合格。
7.1.2不合格评定
检疫结果不符合第三章要求的,评定为不合格。
7.2合格不合格处置
7.2.1检疫合格的处置
对检疫合格的进出瓜果,出具相应的单证放行。
7.2.2检疫不合格处置
7.2.2.1有有效处理方法的,通知货主或其他代理人按检疫处理标准进行,处理合格后,出具单证放行。
7.2.2.2无有有效除害处理方法的,进境瓜果做退回或销毁处理,出具相应证书对外索赔;出境瓜果不准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