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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医疗纠纷律师专业知识分析之病人在医疗机构摔倒应怎样处理

发布于:2021年03月22日 来源:www.fuhai360.com
[摘要]昆明医疗纠纷律师专业知识分析之病人在医疗机构摔倒应怎样处理?昆明医疗纠纷律师建议大家在医疗机构看病的时候,一般都要注意一下周围的环境,特别是发现地面有水的情况下更要小心,因为有的医疗机构地面是很滑的,一不小心滑倒了,就可能造成损伤。那么患者在医疗机构摔倒有责任吗,我们医疗纠纷律师事务所小编已经整理了如下的内容供大家做法律参考。

  专业知识分析之病人在医疗机构摔倒应怎样处理?昆明医疗纠纷律师建议大家在医疗机构看病的时候,一般都要注意一下周围的环境,特别是发现地面有水的情况下更要小心,因为有的医疗机构地面是很滑的,一不小心滑倒了,就可能造成损伤。那么患者在医疗机构摔倒有责任吗,我们医疗纠纷律师事务所小编已经整理了如下的内容供大家做法律参考。


昆明医疗纠纷律师专业知识分析之病人在医疗机构摔倒应怎样处理


  患者在医疗机构摔倒有责任吗?医疗纠纷律师提到,首先要看滑倒的原因,医院有义务保障地面、环境的安全通行状态,存在不合理的瑕疵致使行人摔伤,医院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医疗纠纷律师还提醒大家应当明确,并非患者在医疗机构就医期间发生的损害都属于医疗损害,只有在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的才属于医疗损害,否则则属于非医疗行为引起的一股人身损害。


  医疗纠纷律师介绍,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医疗纠纷律师还提到,其中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医疗纠纷律师还了解到,其中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 【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医疗纠纷律师也不是说医疗机构必须承担责任,那么医疗机构什么时候不承担责任呢?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医疗纠纷律师所提到的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总结,患者在医疗机构看病的时候出现滑倒的,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医疗机构责任,如果医疗机构已经在地面和环境给了告牌,而且也已经提供了其他安全通道,医疗机构不承担责任。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回答,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我们医疗纠纷律师事务所做相关的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