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告诉您发生医疗事故后护士是否需要担责?云南专业医疗纠纷律师所知道,医疗事故发现实生活中时常发生的,医疗事故发生后,就要确定医疗事故的责任人,如果是医疗机构存在过错造成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的责任,那么医疗事故护士有没有责任的?医疗纠纷律师所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医疗事故护士有责任吗?医疗纠纷律师觉得,发生医疗事故后,护士有没有责任,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护士有过错的,护士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医疗纠纷律师还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提到,【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纠纷律师还介绍,其中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医务人员说明义务和患者知情同意权】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在医疗纠纷律师看来,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护士在医疗事故中有过错的,护士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存在重大过错的,有可能吊销护士的职业资格证书。赔偿责任由医疗机构承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医疗纠纷律师所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