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云南晨昀律师事务所云南医疗纠纷律师,昆明医疗事故纠纷律师就找

联系资料

云南晨昀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区:
云南省 昆明市
公司主页:
暂无
电话号码:
138-*******
传真号码:
0871*******
联 系 人:
杨律师
移动电话:
1388*******
电子邮箱:
***457559@qq.com***

昆明医疗纠纷律师所为您判断医疗事故中致患者死亡是否要坐牢

发布于:2021年06月30日 来源:www.fuhai360.com
[摘要]昆明医疗纠纷律师所为您判断医疗事故中致患者死亡是否要坐牢?昆明医疗纠纷律师所知道,在医疗诊治的过程中,因为医务人员的不负责任造成的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往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医疗事故有时还会出现导致患者死亡的情况,情节十分严重。医疗事故致人死亡要不要坐牢呢?

  为您判断医疗事故中致患者死亡是否要坐牢?昆明医疗纠纷律师所知道,在医疗诊治的过程中,因为医务人员的不负责任造成的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往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医疗事故有时还会出现导致患者死亡的情况,情节十分严重。医疗事故致人死亡要不要坐牢呢?接下来由我们医疗纠纷律师所小编带您了解。


昆明医疗纠纷律师所为您判断医疗事故中致患者死亡是否要坐牢


  医疗事故致人死亡要不要坐牢?医疗纠纷律师介绍,《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医疗纠纷律师还介绍,发生医疗纠纷,医疗机构应当告知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下列事项:

 1、解决医疗纠纷的合法途径;
 2、有关病历资料、现场实物封存和启封的规定;
 3、有关病历资料查阅、复制的规定。

 医疗纠纷律师提到,患者死亡的,还应当告知其近亲属有关尸检的规定。医疗纠纷律师还表示,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双方自愿协商;
 2、申请人民调解;
 3、申请行政调解;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的上述文章回答了关于“医疗纠纷的处理与索赔怎么进行”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拒绝签字的,视为死者近亲属不同意进行尸检。如有其它问题,欢迎咨询我们医疗纠纷律师所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