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许多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案件中,诉讼请求人因无法定标准而诉请从几十元到几百万元不等的标的额,这对于法官断案,对当事人起诉来说都很困难。因此,须有一定的标准才能使赔偿具有可操作性和合理性。一般医疗事故精神损害赔偿遵循什么原则?
在许多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案件中,诉讼请求人因无法定标准而诉请从几十元到几百万元不等的标的额,这对于法官断案,对当事人起诉来说都很困难。因此,须有一定的标准才能使赔偿具有可操作性和合理性。一般?
1、精神抚慰原则。云南医疗纠纷律师分析,对于精神损害,首先应适用非金钱赔偿的方式,在非金钱的赔偿方式不能对受害人充分保护和对侵权人制裁的情况下,补充的使用金钱赔偿方式,对于受害人予以一定的抚慰和补偿。
2、公平适用原则。适用金钱进行精神损害赔偿的,一方面考虑金钱赔偿的民事制裁作用,不让侵权人能够因为侵权而受益,另—方面要给受害人适当的赔偿,以弥补其受到的精神损失。
3、限额赔偿原则。据介绍,对于精神损害赔偿适用金钱进行赔偿的,对其赔偿数额应当进行一定的限制。
4、法官自由裁量原则。是指法律赋予法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案件的具体赔偿数额灵活确定的权利。
在医疗损害赔偿法律关系中,建议在确定精神利益的损失时应考虑如下几个因素:医患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及损害后果。一方面,明确医疗机构所承担的赔偿额应与其过错行为对损害后果的作用相一致,即承担的赔偿责任应当以医疗过失行为对受害人及其亲属造成损害结果所占的责任程度的大小来确定。另一方面,受害人对于医疗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医疗机构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