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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全聚顺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打造山西公司代办第一服务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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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全聚顺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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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营业执照代办公司,就找全聚顺财务公司

发布于:2013年12月28日 来源:www.fuhai360.com
[摘要]用票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各种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开具发票的存联,按规定保存五年。

太原营业执照代办公司,就找全聚顺财务公司     发票保管有哪些规定?
1. 各级税务机关发票管理部门,建立发票专用库房,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发票专用库房的各项管理制度,专用库房应配备相应的安全防范设施。
2. 用票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各种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开具发票的存联,按规定保存五年。

发票领购应需哪些手续?
1.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公章、财务章,国税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发票购买人身份证,会计证及身份证。国税发票申请认定表。

办理自印发票应需那些手续?
1. 市国家税务局及各区县地方发票管理部门,对于发票量大或经营业务特殊以及现行使用的发票种类或式样不能满足需要的用票单位。经审核可以批复其自印发票。审批自印发票的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其一年的发票用量。

  2. 申请自印发票单位,应持申请自印发票的书面申请和自行管理发票的管理办法及自印发票的式样,向所在地地方税务局机关发票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报《企业自印发票申请表》,经税务机关审查批复后,凭税务机关核发的《印制发票通知单》,到税务机关指定的发票印制企业按照批准的式样和数量印制。

 3. 申请自印发票的式样可由用票单位自行设计,但必须具备《办法》和《细则》所规定的发票内容。发票使用单位名称必须与《税务登记证》单位名称相符,且每次印制发票的式样、内容必须一致,字轨、号码必须衔接。凡超出本辖区范围内使用的自印发票,仍由市局进行审批,需要在自印发票上套印本单位印章的,必须经过市局审批,未经批准,不得套印。

 4. 使用自印发票的企业,必须按照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的规定,按期报送使用发票情况,接受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办法》和《细则》有关规定的用票单位,视情节严重,收缴自印发票,取消自行管理发票的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