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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经济纠纷律师未经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和雇员不构成劳动关系

发布于:2014年03月03日 来源:www.fuhai360.com
[摘要]李某到陈某的废品收购站干活,装运废品时不慎从车上摔下,致左臂、左腿骨折。李某要求陈某为自己申报工伤,遭到拒绝后,李某自己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起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行政部门查明,陈某经营的废品收购站未经登记,遂以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裁定驳回了李某的申诉请求。
李某到陈某的废品收购站干活,装运废品时不慎从车上摔下,致左臂、左腿骨折。李某要求陈某为自己申报工伤,遭到拒绝后,李某自己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起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行政部门查明,陈某经营的废品收购站未经登记,遂以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裁定驳回了李某的申诉请求。

  评析:《劳动法》第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劳动合同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这里的“个体经济组织”,一般是指经过登记的,雇工在7人以下的个体工商户,而陈某系未经登记的个体工商户,显然不属于劳动法规定的用工主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认定工伤的前提条件是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而李某只是在陈某的指使下从事劳务工作,陈某支付相应报酬,双方之间是一种雇佣关系。所以,李某不能请求认定工伤。

 

咨询网站编辑法律咨询网站的主要受众是法律工作者和有法律需求的大众,总的来就是说是给人们提供法律知识或者法律服务。中国的法律网站的主体内容各不相同,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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