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践行法治新龙主旋律,助推教育系统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提高师生法律素质和安全意识,新龙县中学开展了法律安全知识教育讲座。
此次讲座主要由甘孜州新龙县教育局副局长兼中学校长王裕龙主讲,一是对《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和《教师八不准》等法律法规知识讲解。在讲解《义务教育法》时,特别强调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是学生的权利,更是学生的义务,如果同学不假离校,私自旷课,都是违反《义务教育法》的行为;讲到《未成年人保护法》时,结合《教师法》和《教师八不准》,强调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作为教师务必按照《教师八不准》规定,结合群众工作全覆盖,要求教师多关爱、关心学生,严禁体罚、辱骂学生、不得有伤学生自尊的行为,要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二是对师生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安排。以新龙县“502”重大交通安全事故为警示,讲解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的重要性,要求师生外出时严禁乘搭“三无”车辆;严禁学生不假离校和在校外驾驶摩托车;结合新龙县目前雷雨天气频繁的特征,要求学生注意饮食卫生、做好防水、防雷击和安全用电,并讲解了防水、防雷击和安全用电的相关知识;要求值周教师每周不定期不定时开展防地震应急演练,做好校园及周边安全巡查。
通过此次法律安全知识教育讲座,增强了中学师生权利义务意识,守法用法意识和安全意识,对推动依法治校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