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减少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教育青少年远离犯罪、珍爱生命、珍爱自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结合新一轮平安西昌建设工作的相关要求,西昌市在第三中学建立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警示教育基地。该基地由西昌市政法委、市综治办、市团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教科局、市司法局共同管理。
为减少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教育青少年远离犯罪、珍爱生命、珍爱自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结合新一轮平安西昌建设工作的相关要求,西昌市在第三中学建立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警示教育基地。该基地由西昌市政法委、市综治办、市团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教科局、市司法局共同管理。
该基地将充分发挥和利用其宣传教育功能,对青少年进行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和社会化的法制教育、警示教育。通过定期组织青少年开展法制讲堂、专题报告、实践体验等形式,向青少年普及法律知识,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切实增强预防违法犯罪意识,提高法制观念,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