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赛的输赢有两种情况:一是优势胜利,二是分数获胜。
优势胜利
1、实力相差悬殊时,为保护运动员,场上裁判经裁判长同意后可宣告占优势的一方获胜;
2、一方运动员受重击倒地,在十秒钟之内不能重新比赛,或者十秒内站起后明显丧失比赛能力,另一方运动员即取得优势胜利;
3、在一场比赛中如果一方运动员被三次强制读秒,到最后一次读秒完毕,场上裁判员即可宣布另一方获胜。
4、在比赛中,一方运动员出现伤病,经现场医务监督诊断为不宜继续进行比赛,场上裁判员可宣布另一方获胜。
5
当一方犯规被取消比赛资格时,对方运动员获胜;
6、因对方弃权获胜。
由于参加散打王比赛的运动员都是国内的一流高手,优势胜利在比赛中是比较少见的,大部分情况下,是需要通过计算双方的得分来判定胜负。
分数获胜
比赛中,两名运动员在场上不断进行进攻与防守。在非优势胜利的情况下,比赛中得分多少将决定运动员的胜负。
运动员得分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技术得分,主要由三名边裁判员进行记录;二是当对方技术犯规或侵人犯规受罚时,自己将获得一分或两分,犯规的判罚由场上裁判执行,记分员进行记录。运动员要想获得技术得分,就必须使用一定的招法进行进攻,单纯的防守是不能得分的,但防守动作的有效使用可以使对方不得分。由于中国武术博大精深、流派众多,因此规则规定的可用招法包括武术各流派的攻防招法,比如拳法、腿法、摔法和膝法。由于用肘法攻击具有很大的杀伤力,容易造成伤害事故,因此规则规定不得使用肘法。
规则对可得分的部位也有严格要求,仅指有效攻击对方的头部、躯干、大腿和小腿,其中膝法只能攻击腰带以上躯干部位。
在比赛中,攻击对手的拳套和手臂是不能得分。有些运动员比赛时频频击中对方手臂,这样看起来很热闹,但实际上是不得分的。有时运动员虽然接触到或碰到了对方的得分部位,但是没有明显的效果,这样也不得分。裁判法规定只有明显击中才能得分,否则什么分都记,比赛就不好看,不精彩了。一方运动员进攻,另一方运动员使用有效的防守动作时,进攻方也是不得分的,因为进攻既然被瓦解,再记分就不合理了。
规则规定了禁击的三个部位:后脑、颈部和裆部。这三个部位是人体的薄弱之处,如果受到攻击,很容易造成伤害事故。如何一方运动员有意进攻对方禁击部位,或无意中击中对方禁击部位造成对方受到伤害时,场上裁判要给予警告处分,就要失掉2分。
运动员使用技术进行进攻,一般只能得1分。但使用拳法或腿法击倒对方时得2分,但动作必须干脆利索。如果夹杂推、拉和搂抱动作,就不能得2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