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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海龙水下工程有限公司江苏海龙水下作业工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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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海龙水下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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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水下打捞公司 江苏海龙更专业 更高效

发布于:2014年08月27日 来源:www.fuhai360.com
[摘要]江苏海龙水下工程有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下设多个施工工程队,专业潜水员38人,技术人员25人,潜水监督员2人,潜水工程师2人,潜水医学技士。公司潜水员具有上海打捞局颁发的潜水员证书,公司拥有一流的技术设备,为做好优良的工程打下坚实的基础。

           浅谈潜水作业风险与控制措施

 

江苏海龙水下工程有限公司   张安军

 

潜水作业涉及到一系列职业健康和安全问题。在复杂无情的环境下,任何错误都可能迅速发展成致命的意外事故。为确保潜水作业以安全和有效的方式进行,必须对每项风险都严加控制。

本人根据多年来担任上海打捞局饱和潜水工程项目HSE经理的经验,结合IMCA有关潜水作业方面的安全指南,将潜水作业中可能遇到的风险以及应采取的控制措施进行了整理,供同行借鉴和参考。

一、水下管线、井口和海底结构处作业工作注意事项

在水下管线、井口和海底结构附近进行潜水作业时,应充分关注高压管线内的气体或液体突然释放可能导致的后果,明确规定安全距离并建立安全作业程序。

1、在高压管线处工作时必须采取以下安全措施:

1)泵站设备设置警示牌;

2)管线试验设备/区域要设置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靠近;

3)采取措施限制潜水员进入管线试验区域,限制措施必须与作业任务的风

4)险等级相匹配;

5)严格执行“工作许可”制度;

6)充分考虑潜水员出入水装置的相对位置,例如:吊篮或潜钟,以及潜水支持船与海底管线的相对位置,特别关注由于管线压力突然释放而对潜水员或潜钟造成的污染情况,以及对潜水支持船舶稳性的影响;

7)注意试验介质,风险评估时不但要识别压力试验管线意外释放危害,还应注意液压试验介质或高压管线中碳氢化合物可能对潜水员和设备产生的危害。

2、在井口和海底设施处作业时的安全注意事项:

1)在充分识别来自海底设施正常释放危害的同时,还必须注意到海底设施释放出的液体或碳氢化合物也会造成危害。风险评估内容必须包括从高压空间或管路突然释放气体或液体的后果,这也是在井口和/或控制系统以及相关设施处作业时需要特别关注的事项。在封闭空间执行类似作业时也应特别关注;

2)对井口或设施状况和隔离计划进行评审,该评审必须由具备海底设备系统专业知识和相应资质的人员来执行;

3)开始作业前,必须对所有潜水员以及与作业直接有关的人员进行充分交底;

4)严格执行(船舶和海上设施之间)界面文件中规定的 “工作许可”;

5)必须限制潜水员进入正在测试中的海底管线和跨接管区域。限制措施必须与作业任务的风险等级相匹配,同时还要考虑测试液体的危害;

6)充分考虑潜水员出入水装置的相对位置,例如:吊篮或潜钟,以及潜水支持船与海底管线的相对位置,要特别关注由于管线压力突然释放而对潜水员或潜钟所产生的污染情况,以及对船舶稳性的影响;

7)如果作业计划中包含介入管线的作业任务,在作业开始前,一定要将管路中工作压力降低到与周围环境压力相同;

8)对海底某一具体复杂系统,可参考IMCA D 044的指南。

二、水下使用放射源安全注意事项

大多数国家对电离辐射源的使用都有专门的法律规定。以下是水下使用电离辐射源的通用指南。

1、当潜水作业可能牵涉到电离放射源时,必须咨询专家意见;

2、使用前,辐射源所有人必须就辐射物可能对雇员或其他任何人员造成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目的是制订有效限制暴露措施,该评估也称为风险预评估;

3、如果有多个雇主的员工可能发生暴露在辐射源时,所有雇主必须建立合作,确保辐射暴露得到有效控制;

4、风险评估时必须详细说明以下事项:

1)所有可能引起辐射性事故的潜在危害都必须得到识别,并且对员工和其他人员可能产生风险的性质和级别必须进行评估;

2)如果在作业现场使用射线成像时,雇主必须与业主和/或现场人员,对风险评估中涉及到的危害性和预防措施再进行评审,因为水下射线成像需要考虑许多附加因数。

5、在所有涉及使用水下射线探伤和储存辐射源的情况下,承包商必须书面任命1名辐射防护监督(RPS);

6、所有从事水下射线探伤的防护监督都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经过培训,培训内容必须包括水下射线探伤安全防护知识。

7、通常情况下,水下射线探伤防护监督是由接受过专门培训的潜水监督来担任。如果潜水监督和射线探伤防护监督不是同一个人,则两者间必须建立良好沟通,确保所有人员做好辐射防护(特别是在高压环境下或水下的人员),并根据辐射防护安全要求明确各自职责。

8、辐射防护监督主要职责是确保:

1)射线成像工作开始前应通知所有相关人员;

2)在射线成像工作时,所有相关人员,无论是在高压环境下,还是水下工作的人员,必须保持语音联系;

3)所有设备必须符合作业任务要求,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4)在控制区域内没有其他潜水或水下活动;

5)确保周围附件没有可能干扰潜水员或射线成像工作的其他作业或活动;

6)放射源及储存容器应当安全带回水面。

三、水下氧弧切割和打磨

使用水下氧弧切割或打磨设备时应遵循下述指南:

1、严格遵守制造商规定的操作程序;必须始终有一个适任的监督在场;潜水员必须注意到这些作业的危害和风险并经过设备操作培训;

2、潜水员必须确保在切割作业时处在侧面位置,而不是直接面向切割点。这样就确保,即使发生爆炸,爆炸的能量不会直接导入潜水员头盔;

3、在整个作业过程中,潜水监督必须始终提醒潜水员;任何氧弧切割作业都有潜在危害,因此,必须作为风险评估的一项内容;

4、上述各种情况必须结合作业要求一起进行评估从而确定风险级别,直到风险控在合理可接受范围。如有存在严重的爆炸风险,则必须对整个作业进行重新评估;

5、在对作业进行评估时和在作业过程中,特别要注意对可能存在的明显和不明显的气体集结位置进行识别,并避免出现气体集结或由于环境改变导致形成气体集结情况;

6、在切割封闭空间(管路、罐、管状物等)前,上部必须开排气孔,以便让可能存在的气体或由于切割而产生的气体排出。必要时,用惰性气体将在排气口上部集结的气体排出或吹出,或在整个切割过程中不断将容器内的气体泵出;

7、在开排气孔时必须要注意以下事项:

1)如果封闭空间内部和周围水域存在压差时,有可能产生压力释放或抽吸的危险;

2)切割开始前,如果怀疑有可燃气体存在,则必须用冷切割技术开孔;

3)如果知道存在气体集结情况,且不宜在封闭空间最顶部开孔,应考虑采用冷切割技术进行切割;

8、对使用水下打磨工具进行风险评估时,必须考虑打磨盘破碎时产生的风险。特别是采用粘合剂的打磨盘在水中强度会下降。应制订计划确保所使用的打磨盘是干燥的且没有接触过水,每次潜水作业时只要携带一次水下作业够用的打磨盘数量即可。

四、高压水枪操作

高压水枪是具有潜在危险的工具,运行工作压力可达到18,000 psi,可能会造成潜水员严重损伤。尽管穿刺伤口通常很小,表面看起来不太严重,但必须立即寻求急救,因为高压水射流会把感染物带到很深的身体组织里,从而引起大面积组织损伤,导致受伤潜水员的病情在几小时内迅速恶化。

使用高压水枪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没有潜水监督的指令不得使用高压水枪;

2、其他任何潜水员不得进入高压水枪作业区;

3、用ROV监控高压水枪作业时,应参照AODC 指南 Note 032, 并确保这种做法不会增加危险。当潜水员与甲板上通讯发生困难时,潜水监督可利用ROV作为监控水下高压水枪作业的辅助手段;

4、在接近水面或在水面使用高压水枪作业时,应确保任何人员、工作艇不得靠近作业区。

5、及时消除甲板工作区域滑到、绊倒等安全隐患,确保环境整洁,根据现场条件配备足够照明。

6、高压水源仅在在潜水员要求时提供。

7、启泵信号只有在潜水员到达工作位置并做好准备后,由潜水员发出,并要提醒潜水员高压水源即将到位。

8、严禁使用金属丝、胶带或其他人为方法把扳机锁定在“开启”位置,这是一种极其危险的错误做法,它将发生需要关闭高压水射流时,无法立即关闭的严重后果。

9、高压水枪系统在水面安装完毕后,必须对关闭或卸载装置进行检查,确保工作状态良好。

10、在水面工作泵附近应张贴警示标志,说明高压水枪正在作业,高压水泵正在运转。

事故与教训:

多年来,高压水枪在近海石油和潜水行业使用中已发生了多起事故,许多事故都是由高压水枪枪管造成的,然而据NOPSA(澳大利亚国际海洋石油安全管理局)掌握的情况,至少有两起事故是由于反向水射流造成的。

NOPSA建议高压水枪使用前,应有适任人员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相关风险降低到合理可接受水平。

以下不是一个完整的检查清单,而是使用此类设备时必须关注的问题。

·   1、现场设备文件中必须包括详细的制造商的操作须知和建议。

·   2、设备装配和使用应严格遵守制造商的操作须知和建议。

·   3、设备设计用途必须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合,使用前应进行严格测试和检验。

·   4、所有部件,包括反射流扩散管和吸入防护罩(如安装),必须按照制造商提供的须知进行正确可靠的装配。

·   5、按照制造商提供的须知,对设备进行检查、测试和维护,发现以下任何迹象时应加强定期检查:

6、机械损伤和磨损

7、腐蚀,特别是在反射流管内壁和吸入孔位置的腐蚀。(沙砾和其他碎屑会从吸入孔进入反射流管,引起磨损)

8、提醒操作人员,有责任采取所有合理可行的步骤,维护设备安全,不对健康造成风险。

9、同样也要提醒潜水承包商,有责任采取一切必要步骤,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将潜水员的安全和健康风险降低到合理可接受。

五、空气提升袋使用注意事项

利用空气提升袋进行提升作业时,主要问题是空气袋和被提升物的上升过程无法得到控制,出现这两种情况都会造成人员和设备的伤害。IMCA D016提供了进一步的建议和使用前的检查表。

1、水下工程使用提升袋前,必须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

1)计算需要提升或搬动物体的重量;

2)计算需用提升袋的尺寸和形式(封闭式或开式);

3)如有可能通过计算确定浮心和重心,从而采取措施防止被提升物体发生旋转或翻转;

4)需要的提升袋数量;

5)提升袋的布置和固定点;

考虑以上所有情况,算出安全系数,安全系数至少大于5:1

2、安全注意事项

1)提升袋固定保险绳必须有证书;

2)作业期间必须始终使用固定保险绳。

3)提升袋必须与被提升物和合适重物或结构相连接,防止意外上升。

4)充分考虑由于吸附力而产生的额外重量;

5)所有相关锁具和提升袋必须具有证书或书面符合证明;

6)必须使用翻转绳,翻转绳应连接在提升袋顶部和一个合适的锚固点;

7)使用前必须经过适任人员的检查。任何有缺陷的或超过检验周期的提升袋必须经过修理和重新测试后才能使用;

8)在强潮汐区域工作时,由于强水流原因,在潜水作业停止前必须把空气袋中空气释放掉;

9)在闭式钟潜水作业过程中,如果大容量空气袋放气,要注意观察,不要让释放出的空气被潮流带入钟内。

10)如果是在DP船上作业,必需通知DP船舶驾驶台,释放空气可能干扰水声定位参照系统和船舶辅助系统(吸入口和侧推装置)

11)提升袋的提升力应尽可能接近被提升物的重量,以减少翻转绳受到过度负荷的可能,防止失控上升。

12)整个作业过程中,潜水员必须确保自己远离提升物,并且确保潜水员脐带不受提升物或提升袋索具缠绕。

13)在使用提升袋进行提升作业时,尤其是在浅水作业(0-30米)范围,潜水员和潜水监督必须牢记波义耳定律。

六、在船舶抛锚区域进行潜水作业注意事项

在船舶抛锚区域的潜水会限制动力定位船的移动,并可能产生额外风险。在对这类作业进行评估、计划和风险评估时应充分考虑相关的应急程序。船长、潜水总监和其他有关专家必须参与评估、计划和风险评估活动。必须明确工作范围,并针对所有可预见的紧急情况,如DP故障,潜水员救助等做好充分准备。

1、锚缆辨识

当需要潜水员进入处于抛锚状态的另外一艘船舶、钻井平台或设施时,必需对其它船舶、钻井平台或设施抛锚位置以及锚缆位置通过两种不同的方法进行确认,其中之一是计算方法。如果通过计算得出锚缆离开潜水员收放装置距离超过250米,则不必采取第二种识别方法。

2、锚缆调整

即使风险评估结果认为可以安全将锚链放到海底,仍然需要确认锚缆的位置,例如,通过减少锚链的张力情况,用ROV来检查确认等。

潜水作业期间,没有海上安装经理通过DP船长、或DP操作员发出的指令,其他船舶、钻井平台或设施不得移动或调整锚链的张力或位置。必要时海上设施经理(OIM) 应将可能影响锚链下垂的吃水变化情况通知DP船长。

DP操作员必需能够通过雷达或无线电始终监视其它船舶、钻井平台或设施锚链状况。如果雷达和无线电同时出现故障时,必需立即终止潜水作业。

3、工作许可和报告程序

船长和平台安装经理之间必需建立报告程序以传递相关信息,比如,作业区里其他船舶动态。船舶许可的潜水程序和其他船舶、钻井平台或设施上的工作许可程序之间必需有一个工作界面,包括:锚链调整、有害物质排放,比如钻井泥浆,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潜水作业的活动。

七、潜水员与ROV 一起工作时注意事项 

潜水员靠近ROV或在ROV监控下作业,是一种习惯做法。潜水作业和ROV作业同时进行时,潜在风险就会增加,如ROV/潜钟/潜水员脐带发生缠绕,由于碰撞或触电引起潜水员受伤,或者由于动力定位发生故障导致潜水员行动受到ROV和/或ROV脐带的阻碍等。

潜水员与ROV 一起工作时注意事项:

1、潜水监督和ROV监督(操作手)之间必须建立直接通信联络;

2、潜水监督必须配备一个显示器,其显示画面与ROV操作手所看到的画面相同;

3、潜水员在水下作业时,ROV配备的跟踪装置不能用来当做船舶定位的一个主要的参照;

4、ROV收放系统应与潜钟、潜水吊篮或张索系统保持合适距离,从而避免发生相互缠绕;

5、建立明确指挥链,确保潜水和ROV作业的有关所有人员了解该指挥链;

6、当潜水作业和ROV作业同时进行时, ROV监督应听从潜水监督的指挥。

“现场”作业程序应提前建立,有关程序的变更必须得到授权。作业前,所有相关人员必须明白这些变更;

7、当ROV用于支持潜水员作业时,ROV操作手必须具有相关作业经验,对于缺乏相关经验的操作手必须在有经验的ROV监督指导下操作;

8、潜水作业队和ROV作业队的所有人员应当意识到潜水与ROV同时作业时的潜在风险以及对潜水作业的限制;

9、ROV和潜水同时作业或用于潜水支持作业时,其推进器必须加装防护装置。

10、潜水监督必须确保:ROV监督(或操作手)掌握紧急回收潜钟和与之有关的操作程序;ROV紧急回收程序必须经ROV监督(或操作手)同意并为潜水作业人员所了解;

11、潜水作业过程中,ROV的收放必须经过潜水监督和船长或海上安装经理OIM的批准,并采取措施,防止脐带受缠绕;

12、ROV所有活动必须由潜水监督和ROV监督(或操作手)进行协调,并告知船长或海上设施经理OIM. ROV只有经过潜水监督同意才能施放;

13、ROV脐带发生缠绕,如果情况许可,潜水员在潜水监督指导下,执行修复工作,在修复工作期间,潜水监督必须与ROV监督(或操作手)始终保持联络。必须注意到ROV脐带是带电的,通常必须经过绝缘后,潜水员才能对其进行修复。

八、舷外脚手架作业

海上舷外安装活动,包括管件搬运、脚手架搭建和拆除等都可能造成碎物坠落,从而伤及附近的水面支持人员或水下潜水员。意外掉落水中的碎物会有许多不同的形状,从而影响它们在水中下沉轨迹和速度。由于使用频繁,管件和脚手架构件是最大的潜在危害。

受制于许多因素,在潜水员和上述作业之间建立一个水平隔离区域具有一定的困难。最主要的是缺乏可靠的数据、研究的局限性、水流对下沉碎物的影响的知识还不完善、以及在海上估算距离的困难等。因此,严禁在脚手架下或舷外管件搬运或其它建筑施工正下方区域执行潜水作业。

脚手架作业和潜水作业之间的最小水平距离应该大于1.3倍的潜水员潜水深度。即最小安全系数为1.3。

九、受污染水域中潜水注意事项

钻井中使用的专用“泥浆”具有复杂的化学成分。在钻井过程中,粘附有“泥浆”的钻屑基本上都沉入海底。由于钻井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钻井深度和区域不尽相同,有些产油平台周围含有大量的不同时期和不同成分的油性泥浆钻屑。

作业期间,如果发现某种化学物质可能对潜水员造成伤害的时候,必须采取有效的“避免接触”措施,例如在管线处作业时,设计一个有效的隔离栅栏,或将管线中有害物泵到水面。其他措施还包括,将怀疑受污染的区域进行覆盖,避免影响潜水员。

即使潜水作业已经采取“避免接触”措施,潜水员也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装具,防止上述措施失效时发生意外暴露。防护用品应根据危害的特性选择配备。

风险评估应包括对防护服的选择及在特殊作业时的防护效果的评审。

在有钻井泥浆或者钻屑区域作业时,合适的化学品防护用具:

1、一次性的连体工作服;

2、防护脂;

3、长筒靴;

4、长袖手套;

需要注意的是,为方便回到潜钟而在防护靴上开排泄孔习惯做法,实际上也破坏了防护靴防护效果。

潜钟位置选择对防止污染也是至关重要的,必须假设任何气体的气泡都是有害的,不允许气泡进入到潜钟。需要注意的是以不同速度上浮到表面的液态石油产品可能会变成气态并进入潜钟,在可能的情况下潜钟应放在工作现场的上游。

十、水平移动潜钟

水平移动潜钟是指通过附加设备和潜钟备用吊索,在保持潜钟自然直立状态下,将潜钟从原来位置平移到一个新的位置。

1、水平移动潜钟前,必须对移动方式进行技术评估,并遵守下列规定:

1)IMCA D 014 国际海上潜水作业规则中对安全、设备和人员通用要求和潜水承包商的潜水作业程序;

2)适用的安全管理体系;

3)开始作业前必须完成风险识别和风险评估;

4)作业程序必须经安全管理体系中指定的相关方审批;

5)水平移动潜钟前,必须对所有相关的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2、水平移动潜钟时的安全注意事项:

1)备用吊索的吊点应尽可能靠近潜钟主吊点,从而确保在把潜钟负荷转移到水平移动钢索时,尽可能保持潜钟处于直立状态。可以通过多种方法满足该要求,例如,利用现有的备用吊点、吊眼、吊带或吊链等,也可采用将现有吊点和一个带有防意外脱开功能的“三角板”一起使用。 

2)无论选择怎样的吊点,该吊点的设计必须符合相关吊装标准,并按IMCA D 018指南,经过测试和取证。

3)水平移动潜钟时建议采用两种方式- 牵引绳和绞车钢缆。

4)吊装索具,绞车等的相关要求,应根据其使用目的来决定。如果是用于潜钟备用回收系统的,则应符合IMCA D 024, section 4, sub-section 4要求。如果不是用于潜钟备用回收系统的,仅仅是用于水平移动潜钟的,必须符合IMCA D 024, section 4, sub-section 8的要求。

5)如果水平移动设备不仅作为备用方法回收潜钟,而且还用于在空气中提升潜钟,那么水平移动索具安全系数应该是当潜钟满员时在空气中重量的8倍。如果水平移动设备仅用于把潜钟提升到水面,那么水平移动索具安全系数应该是当潜钟满员时在水中重量的8倍。不管那种情况,水平移动设备都必须满足IMCA D 018检查和测试要求。

十一、水下吸入口防范措施

使用类似于笼子、篮子、网罩和多孔管等防护设施的目的是防止潜水员或脐带卷入水下吸入口,保证潜水员处于水流速度在安全范围的水域。

为防止泵在工作时,吸入口产生的水流对潜水作业产生危害,吸入口必须安装防护设施,但是如果防护设施不符合安全标准,吸入泵口产生的水流对靠近吸入口的潜水员还会造成意外的呼吸伤害和设备损坏。

此外,潜水员的身体可能部分地挡住吸入口,导致其周围水流速度的上升。理论上讲(虽然不太可能),如果一个潜水员身体100%挡在吸入口,他所受的压差相当于海水在吸入口的压力加上吸入泵的最大吸入压力。通常情况下,当两个潜水员同时作业时,相互之间靠的较近,因此必须要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吸入口防护设施被两个潜水员身体和装备同时遮挡。

吸入口附近的水流速度在1节(约0.5米/秒)可以认为是潜水员在水下能够安全作业的最大流速。在该流速下:

 (a) 潜水员可以不消耗过大体能就克服水流的阻力;

 (b) 避免由于触碰防护设施造成潜水员伤害。

在实际操作时,潜水员应与流动的水沟、正在吸排水的水渠和排水沉箱等保持5米以上距离。如果潜水计划作业点5米范围内有这些设施,则潜水作业许可应包括隔离证明。

十二、潜水员出钟脐带长度

在确定潜水员从潜钟到作业点的脐带安全长度时,应考虑以下影响因素:

1、作业点到潜钟位置之间的距离;

2、工作深度下,回家气瓶可用时间。如果供气中断,潜水员必须能仅依靠回家气瓶供气回到潜钟内,这就决定了潜水员出潜距离。在确定回家气瓶的尺寸时,还必须考虑潜钟下部通道的直径,如果回家气瓶尺寸过大,会阻碍潜水员回到钟内;

3、潜钟能够容纳出潜潜水员和钟人脐带的空间;

4、脐带的类型、体积和浮性。过长的负浮力型的脐带会对潜水员产生向下的拖力。在水流作用情况下,体积过大的脐带对潜水员也会产生类似的影响;

5、作业点的条件,包括:残骸、岩石或其他在紧急情况下,会影响潜水员回到钟内的障碍物;

6、意外情况,如DP故障、潜水员热水供应中断或脐带发生缠绕;

7、应根据每项作业的具体情况特点、综合上述因素以及其他特定环境条件来决定潜水员的脐带长度;

8、紧急情况下,钟人出潜脐带长度可能比原先预定的最大长度还要长。为此,钟内需要“预留部分”脐带,对这部分脐带可稍作绑扎,防止平常使用时被拖出即可;

9、所有作业情况下,钟人脐带都必须比工作潜水员脐带至少长2米。

十三、海上能见度不良

由于迷雾造成海上能见度严重下降时,为确保安全应停止潜水作业。以下内容解释了在低能见度下停止潜水作业的原因,并列出了判定是否停止潜水作业的参考方法。

1、潜水支持人员安全

绝大多数固定式海上设施都规定:如果能见度低到守护船可能无法找到、并救起落水人员时,不得进行“舷外作业”。出于同样的考虑,该规定也适用于与潜水有关的水面工作人员,如:可能被安排到甲板上或离水面很近的潜水平台上执行工作的照料员、司索工。

2、对紧急出水潜水员的救助

发生紧急情况时,以表面潜水方式作业的潜水员可能切断脐带后返回水面,或由于事故原因导致潜水员脐带断裂后,潜水员回到水面。这种情况下潜水员到达水面时,可能已经受伤或失去知觉,必须进行救助,这就需要足够的能见度以确保能迅速找到潜水员并进行抢救。潜水员携带的灯具能帮助在夜间的水面上找到他们,但在迷雾天气中,则不能保证有类似功能。

3、对紧急上浮到水面潜钟的救助

在紧急情况下,大多数潜钟都能正浮到水面。虽然这种情况极少发生,但如果发生的话,就需要足够的能见度找到潜钟在水面的位置,以便实施救助。

4、船舶安全

为保证潜水支持作业的船舶安全,必须有良好的能见度。“动力定位潜水支持船操作规范和作业指南”(1983)规定:一旦船长认为能见度低于合适的水平时,应停止潜水作业。所以,船长从船舶安全角度考虑所采取的决定,也应该是停止潜水作业的充分理由。

5、直升机医疗救助

潜水作业期间发生的医疗紧急情况,通常是由潜水承包商委派的经过培训的海上人员,通过无线电通讯,在岸基医疗专家的指导下利用现场医疗设备进行救治。需要安排外部医疗人员临时上船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所以不能把由于能见度太差直升飞机无法降落,作为停止潜水作业的一个理由。

注:大多数潜水支持船不具备直升机在各种天气条件下的降落设施

海上能见度不良会严重影响潜水作业。与大多数潜水安全要求一样,应由现场资深潜水监督做出由于海上能见度的下降而停止潜水作业的决定。

十四、水流对潜水员的影响

水流对潜水员的影响程度取决于潜水员个体情况、作业内容以及潜水方式。水流不仅对潜水员身体,而且对潜水员脐带,以及在工作深度可能存在的各种管线和设备都会产生作用力。因此,潜水员必须消耗部分体能来克服这些作用力,有可能潜水员在最终到达作业位置时,已消耗过多体力而无法工作了。

由于克服水流以及在水流中作业需要消耗更多的体能,因此流速越大,在潜水员出现明显疲劳前的有效作业时间就越短。

相比表面潜水方式,在水流中作业时,采用闭式钟或开式钟潜水方式更为有效。因为潜水员出潜脐带相对要短、且呈水平方向,所以无论潜水员是在潜钟上游,还是下游作业,水流只对潜水员身体产生作用,对脐带的作用力就非常小。

流速范围1.0kts节 – 1.2节是潜水员安全工作的上限,当然具体数值因人而异。

在水流中能否进行安全作业,最终还应由潜水监督和潜水员决定。

十五、潜水员参与水下混凝土压(垫)块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在把设备从安装船甲板吊放到海底时,应当始终把人员、财产的安全和环境保护放在首要位置。

任何涉及混凝土压(垫)块吊装或移动的作业必须经过风险评估,作业前必须召开工前会。风险评估和工前会期间,所有参加人员,特别是克令吊操作员和潜水监督必须特别关注水下障碍设施的影响,如:中水浮筒、动态立管等。

1、风险评估应包括以下关键词:

1)新的并经检验过的索具

2)吊装计划

3)登高作业

4)对绳环和混凝土压(垫)块进行目视检查

5)坠物

6)悬空负荷

7)手指/脚被卡

8)缠绕(ROV和设备)

9)崩解

10)脐带管理

2、混凝土压(垫)块铺设作业开始前,必须将风险评估记录副本送达饱和潜水员,饱和潜水员应仔细阅读。

3、从混凝土压(垫)块挂钩、放到海底、到吊架回收到甲板,在整个舷外作业和铺设作业期间,下列人员之间必须建立良好通信:

1)潜水员 

2)潜水控制室 

3)ROV 控制室

4)克令吊吊机操作手

5)甲板指挥

6)驾驶台

4、混凝土压(垫)块吊架必须按照设计规范和标准取证、检查和试验,混凝土压(垫)块吊架设计必须满足作业深度的水压条件,安全工作负荷必须满足动态条件下铺排安装操作要求;

5、整个吊架不能有多余的金属部件。在以往的安装项目中,曾经发生过由于类似的突出物而导致潜水员受伤的事故;

6、吊架必须漆成醒目的颜色,确保吊架接近最终安装位置时,潜水员能够马上看到被吊物。曾经发生过混凝土压(垫)块吊架触碰潜水员头盔和装具的事件,因此必须提醒潜水员,在分离吊架和混凝土压(垫)块时要注意防范此类风险;

7、在最终放置前,可采用定位信标和中心线喷涂醒目油漆的方式为水泥块/吊架定位。潜水员也可利用受力稳索调整安放位置,从而避免直接移动吊架悬载重;

8、混凝土压(垫)块的吊运和储存过程都会影响其完整性;多次吊运水泥块也会加速聚丙烯绳环的磨损,使其暴露在紫外线下,从而导致绳环强度降低。

以下是在处理混凝土压(垫)块时的良好做法:

♦ 混凝土压(垫)块的运输和存储情况必须做好记录;

♦ 用正确方法把混凝土压(垫)块运送到码头装卸区;

♦ 对聚丙烯绳环受紫外线影响而发生老化和破损情况,进行目视检查;

♦在将混凝土压(垫)块吊放到海底前作业前,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眼睛和手部的防护用品。

♦吊装作业应严格按照吊装计划进行;

♦吊机操作手交班时,必须对安全情况进行交底;

♦ 需要引起足够重视的是水泥块安装作业同时牵涉到两项管理问题,即:安装吊架和悬空的水泥块

♦在需要移动先前安装的水泥或沥青垫时,尽量减小移动范围和距离,以降低原来垫块上绳索被损坏的可能性;

♦在将混凝土压(垫)块安放到管线上或其附件时,可参考IMCA D 006 Rev. 2 – 在管线附件潜水作业指南和IMCA D 25/01- 良好实践案例(第一次修正)

♦ 手部和手指受伤以及脐带被夹住和绊住是水下混凝土压(垫)块安装作业的高风险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