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判规范:不能准确敞开灯火,不合格;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进时,运用远光灯,不合格;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许没有交通信号灯操控的路口时,不交替运用远、近光灯暗示,不合格;会车时不按规定运用灯火,不合格;在路口转弯时,运用远光灯,不合格;超车时未改换运用远、近光灯提示被逾越车辆,不合格;对低能见度路途状况判别差,不合格;在有路灯、照明杰出的路途上行进时,运用远光灯,不合格。
考试窍门-
(1)发起车辆,翻开车灯,车辆发动前留意转向灯。
(2)行进过程中,留意近光灯与远光灯的合理运用:一是会车时,距来车150米摆布,有必要运用近光灯;二是当跟随前方车辆时,有必要运用近光灯;三是超车时,一方面翻开转向灯,另一方面有必要运用远近光灯改换提示前方车辆;四是通过路口,有必要运用远近光灯改换提示路口摆布车辆留意。
(3)晚上行车,在无雾、无大雨状况下,不要运用雾灯。
(4)夜间行车,留意车速操控,通常低于路途最高限速。
(5)会车时,留意稳住车辆行进方向,不要过于向右边靠,留意右方行人或非机动车。
(6)夜间路途显得比其他地方白些,留意看清楚路面象征.
(7)通过桥梁、上坡或下坡时,能准确佑计车辆行进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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