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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长江聚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所在地区:
湖北省 武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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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青山区沃地农业担保企业贷款资质

发布于:2014年10月11日 来源:www.fuhai360.com
[摘要]【电话:***】武汉长江聚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最安全、综合担保实力最强的互联网理财平台武汉青山区沃地农业担保企业贷款资质

武汉青山区沃地农业担保企业贷款资质

 第1条 抵押或质押双方应证式签订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并详细开列抵押物或质物清单,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解除。抵押或质押解除后,贷款人将抵押物或质物归还借款人。
  第2条 个人住房担保贷款在借款人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基础上,必须由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不可撤销的全额有效担保。保证人是法人的,必须具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在中国工商银行开户,一般情况下担保人应为借款人所在单位;保证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有固定经济来源,具有足够代偿能力,并且必须在贷款行存有一定数额的保证金。
  第3条 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保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3)保证的方式;(4)保证担保的范围;(5)保证的期间;(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4条 保证期限为贷款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两年。
  第5条 保证人发生变更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担保手续;末经贷款人认可,原保证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