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李飞律师团队网

联系资料

李飞律师团队网
所在地区:
云南省 昆明市
公司主页:
暂无
电话号码:
暂无
传真号码:
暂无
联 系 人:
李飞
移动电话:
1866*******
电子邮箱:
暂无

云南昆明李飞合同律师为你解析劳动合同的主体

发布于:2015年06月01日 来源:www.fuhai360.com
[摘要]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昆明合同律师、云南合同律师昆明李飞律师为你解析劳动合同的主体。

      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昆明合同律师、云南合同律师昆明李飞律师为你解析劳动合同的主体。

      1.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象。按照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改革要求,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对象包括:新招用的劳动者、原有的固定工以及原固定工身份的特殊人员。所谓原固定工身份的特殊人员,是指根据劳动部关于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的通知和贯彻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的以下人员:①存在着劳动关系而没能履行劳动义务的特殊人员。例如,用人单位的“富余人员、放长假”的职工,长期被外单位借用的人员、带薪上学人员,请长期病假人员、停薪留职人员,被派到合资、参股单位人员;②企业、事业单位的中共党委书记、厂长或经理、工会主席等。

      2.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包括: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个体、合伙制非法人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特殊类型经济组织,如租赁经营(生产)、承包经营(生产)的企业等等。

      昆明合同律师、云南合同律师昆明李飞律师具有丰富的诉讼、仲裁经验和良好的声誉,在各级法院、仲裁机构成功代理大量辩护、诉讼案件及参与非诉活动,为当事人获得了从轻、减轻、免除刑事处罚或避免、挽回了巨额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