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现代工业技术学校免学费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的《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工作的意见》(财教【2009】442号)文件精神规定,我院从2009年秋季学期起开始实施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政策。具体申请条件及所需提交申请材料如下:
一、国家免学费资助对象:
免学费对象是具有我院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市籍的享受城市家庭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优先考虑。农村籍的孤残学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的学生、少数民族贫困学生、烈士子女、单亲贫困家庭学生、农村绝对贫困和低收入家庭学生以及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苦难的学生优先考虑。
二、免学费标准:
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800元。(中专)
每生每年3600元。(大专)
三、免学费分配名额:
1.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按在校生的25%确定。
2.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5%确定。
四、所需提交申请材料如下:
1.学生填写免学费补助申请表
2.贫困证明
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孤残证明、父母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少数民族贫困证明、烈士子女证明、单亲贫困家庭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和低收入家庭以及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苦难的证明,证明必须经过村、镇(乡)、县三级盖章确认。
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由居委会开具的贫困证明。
3.户口薄首页(带有户口性质的页)
4.户口薄学生本人页
5.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学校名称:陕西现代工业技术学校
学校 (春/秋)级 专业 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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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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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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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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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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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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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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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联系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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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成员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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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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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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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人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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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或学习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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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经济
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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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口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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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收
入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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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均年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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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详细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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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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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性质 口 农村农业户口(含县镇户口) 口 非农村农业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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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免学
费的
主要
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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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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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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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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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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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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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审核意见及公示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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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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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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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在该表后面复印受助学生的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和身份证,农村、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证明材料另附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