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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李飞医疗纠纷律师讲述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发布于:2015年06月24日 来源:www.fuhai360.com
[摘要]只要产品有缺陷,对消费者或使用者具有不当危险,使其人身或财产受到损害,该产品的产销各个环节的人,包括制造者、销售者、运输者、保管者等,就应承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昆明医疗纠纷律师、昆明医疗纠纷昆明李飞律师讲述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只要产品有缺陷,对消费者或使用者具有不当危险,使其人身或财产受到损害,该产品的产销各个环节的人,包括制造者、销售者、运输者、保管者等,就应承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昆明医疗纠纷律师、昆明医疗纠纷昆明李飞律师讲述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产品质量不合格即该产品存在缺陷。所谓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缺陷则是指产品存在不合理的危险,这种危险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判断危险的标准有一般标准和法定标准。一般标准是一般的消费者有权期待的安全性,法定标准是国家标准以及行业对某些产品规定的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专门标准。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的,产品的生产者赔偿后,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的,产品的销售者赔偿后,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如果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产品的运输者、仓储者对产品质量不合格负有责任的,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在向受害者赔偿后有权向运输者、仓储者要求赔偿。

       昆明医疗纠纷律师、昆明医疗纠纷昆明李飞律师经过近年来快速、稳健的发展和改革,已成为云南省规模较大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之一。注重团队化办案,坚持向规范化、专业化、规模化、国际化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