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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债权债务李飞律师为你分析无因管理的必要条件

发布于:2015年06月30日 来源:www.fuhai360.com
[摘要]管理人必须有为他人谋利益的目的。从其动机来看,管理人的管理从为他人利益服务出发;从其效果来看,管理行为所取得的利益最终都为本人所享有。昆明债权债务律师、昆明债权债务首选的昆明李飞律师为你分析无因管理的必要条件。

        管理人必须有为他人谋利益的目的。从其动机来看,管理人的管理从为他人利益服务出发;从其效果来看,管理行为所取得的利益最终都为本人所享有。昆明债权债务律师、昆明债权债务首选的昆明李飞律师为你分析无因管理的必要条件。

        如果管理人管理他人事务是为了管理人自己的利益或本人以外的第三人的利益,则不是无因管理。当然,管理他人事务的意思是事实上的意思,而不是效力上的意思,所以不用表示,但这并不是说不用向任何人表示,而只是指不用向本人表示,这是因为管理人为本人谋利益的目的必须得到公众的证明或让别人好判断,所以,管理人的意思必须向本人以外的第三人(特定或不特定)表示。

        尤其是在本人事务与管理人事务混杂在一起的时候,管理意思的表示更为重要。当然,管理意思的表示形式可因管理事务的性质不同而有所区别:如果被管理的事务非本人莫属,则管理人只须有管理事务的行为即可;如果被管理的事务既可能是本人的事务,也可能是第三人的事务,甚至可能是管理人自己的事务,则除管理事务的行为之外,还必须有相应的书面或口头的意思表示。至于管理人在管理事务时是以本人的名义,还是以管理人自己的名义,则在所不问,只要主观意思上是为了本人的利益,以谁的名义都行。

        昆明债权债务律师、昆明债权债务首选的昆明李飞律师具有在司法、企事业单位等单位工作的经历,拥有很强的办案能力和司法实践经验,能够处理各种复杂、疑难的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