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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赫曼莱茵电梯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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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电梯因个人因素恶意破坏电梯安全可处罚

发布于:2015年07月03日 来源:www.fuhai360.com
[摘要]新疆电梯因个人因素恶意破坏电梯安全可处罚.去年在某小区发生了一起电梯安全事故,某经营户为了美观给电梯轿厢进行装修,并擅自对电梯的线路进行改造,导致电梯在运行过程中因短路发生火灾.乘坐提醒恶意损坏或超载最高罚200元.
因个人因素恶意破坏电梯安全可处罚
       去年在某小区发生了一起电梯安全事故,某经营户为了美观给电梯轿厢进行装修,并擅自对电梯的线路进行改造,导致电梯在运行过程中因短路发生火灾。
       乘坐提醒 恶意损坏或超载最高罚200元
       “今后恶意损坏电梯的行为都将面临最高200元的罚款。”市法制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办法》规定,乘客乘坐电梯时,必须遵守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的要求;不乘用明示处于非正常状态下的电梯,不采用非安全手段开启电梯层门;不拆除、破坏电梯安全警示标识、电梯使用标识、报警装置、电梯部件及其附属设施;不触碰、损坏消防电梯专用操作按钮;不乘坐超过额定重量的电梯,运送货物时不得超载;不得携带危险化学品或者易燃易爆物品;不做其他危及电梯安全运行或者危及他人安全乘坐的行为。
       如违反上述规定,主管部门将根据监控进行取证,一经查实,乘客将面临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警示:人生安全是重中之重,我们作为新疆专业厂家,我们承诺,您的安全就是我们的责任。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