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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公司律师给您详细解释辞职权

发布于:2015年07月16日 来源:www.fuhai360.com
[摘要]昆明公司律师给您详细解释辞职权!我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昆明公司律师​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324号)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昆明公司律师给您详细解释辞职权!我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昆明公司律师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324号)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昆明公司律师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这是《劳动法》赋予劳动者自主选择职业的权利,昆明公司律师是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通常称之为“辞职权”。劳动者行使辞职权时,昆明公司律师只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即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无需经过用人单位同意30天期满劳动合同正式解除。

劳动者行使辞职权时应当注意两点:昆明公司律师一是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了违约金,或用人单位支付了培训费等,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约定承担赔偿责任;二是提前通知的日期要符合法律规定,否则用人单位可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