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在这里受伤
□记者王悦生文图
核心提示|好心送受伤小孩去医院,还是小孩本就是他撞的?近日,在上蔡县发生蹊跷事。被当做“肇事者”的是周口车主梁先生。伤者一方到法院起诉,索赔10万元。为自证清白,最近10多天,他到处奔波,还对警方的办案流程提出了多项质疑。
梁先生:帮忙救人被冤枉成撞人者
梁先生说,10月4日中午,他到上蔡县东岸乡张杨郏村送货,路过该村一个路口,有辆电动车横在了路中间,他停下去挪车时,一辆白色面包车从旁开过向南驶去。
等他上车后,看到向南方向20多米远的路边有俩小孩,一站一坐。梁先生也沿路向南行驶,驶离2个小孩所处位置一二十米远时,听到有个老太太在车窗外喊“那个小孩哭啥哩?”
他停下车后看到坐在地上的小孩嘴角有血,腿也受了伤。小孩的家人出来后,请他帮忙送小孩去医院。梁先生说,他当时也想着要先救人,便载着小孩及其家人往医院赶。车开出去几十米后,他听到后座上受伤孩子的奶奶一直问小孩,是不是被他的车撞的。
听到这些话,梁先生说,“你们下车吧,这个忙我没法帮。”随后,梁先生打了120,但对方说路有点远,建议梁先生直接把孩子送到医院。
在孩子另一位家人劝说下,梁先生才同意继续开车,把小孩送到了解放军第一五九中心医院。
随后,小孩另外几个亲戚来说,若不是他撞的,为啥他把孩子送到医院。梁先生听后拨打了110。
记者对比后发现,梁先生的讲述,与警方给梁先生做的询问笔录内容吻合。
伤者家属:是梁先生的车撞的
医院诊断证明显示,受伤小孩姓杨,今年3岁多,在车祸中左胫腓骨骨折、软组织挫伤。询问笔录中,梁先生称,事发时有辆白色车从其车旁经过,“应该是那辆白色车撞的”。
11月19日,在上蔡县东岸乡张杨郏村小杨的家里,记者见到了小杨的爷爷和大娘。其爷爷说,事发时他在院子里,听说孙子被撞了,就赶紧出门,没看到周围有其他车辆,只有梁先生的车。他说,事发前,小杨和堂哥一起在路边玩。小杨爷爷和大娘说,事发后问过小杨的堂哥,说是一辆车的车头撞倒了他弟弟,随后该车的后轮又从其腿上轧过去,从孩子描述的情况看,说的就是梁先生的车。
小杨爷爷说,小杨已出院,跟爸妈去北京养伤了。记者提出要见小杨的堂哥,小杨的大娘说,上学去了。
交警:认定梁先生对事故负主要责任
上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落款日期是今年10月23日。
该认定书显示,事故证据由报案记录、现场勘验笔录、现场图、照片和当事人陈述等佐证构成。该大队判定梁先生驾驶机动车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且事故发生后未及时报警并保护现场,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伤者小杨在无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横过道路且未确保安全,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所以认定梁先生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