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担保都有哪些方式昌平债权债务律师
提供债权担保可以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保障债权的实现。债权担保都有哪些形式呢?昌平律师一般来说,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四种,以下是这四种债权担保方式的具体介绍。
1、债券担保方式一:保证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债券担保方式二:抵押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3、债券担保方式三:质押
昌平律师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债权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的价款优先受偿。
4、债券担保方式四:留置
昌平律师留置是指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中,债权人依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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