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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婚姻家庭律师解除夫妻关系诉讼指引​

发布于:2016年06月01日 来源:www.fuhai360.com
[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离婚率逐渐攀升,在解除夫妻关系上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也越加复杂多样。昌平金标律师事务所家事律师在下文中提供以下解除夫妻关系诉讼指引。
昌平婚姻家庭律师解除夫妻关系诉讼指引
随着社会的发展,离婚率逐渐攀升,在解除夫妻关系上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也越加复杂多样。家事律师在下文中提供以下解除夫妻关系诉讼指引。
1、:解除夫妻关系即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 
2、昌平婚姻家庭律师:解除夫妻关系有二种方式,一是自愿离婚,二是诉讼离婚。  
(1)自愿离婚,即登记离婚,双方必须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提供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同时双方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结婚登记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昌平家事律师如果查明双方自愿,且对子女、财产、债务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即达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2)中应准予离婚的情形,不能因为当事人有过错而判决不准离婚。  
一是应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有无和好可能的方面综合分析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  
二是重婚或是有配偶者与他人非法同居的,原为一方无过错起诉离婚,另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无悔改,或是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批评教育或是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三是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四是有赌博吸毒恶习屡教不改的,  
五是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原为感情不和分居满三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是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六是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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