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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搅拌站混凝土生产过程控制细则

发布于:2016年11月09日 来源:www.fuhai360.com
[摘要]新疆搅拌站混凝土生产过程控制细则。混凝土搅拌站正式搅拌生产前应进行试拌。试拌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搅拌站技术员、操作员、试验员,质检员共同参加。
混凝土生产过程控制细则。1、混凝土搅拌站正式搅拌生产前应进行试拌。试拌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搅拌站技术员、操作员、试验员,质检员共同参加。核查搅拌系统设备、计量仪表的精度和灵敏度。依据施工配合比,检查混凝土拌合物的匀质性。
2、每班开盘前,应准确测定粗、细骨料的含水率,一般情况下, 每班抽测2次,雨天应根据需要随时抽测,据此调整施工配合比。
3、雨雪天气生产混凝土时,骨料不得夹杂冰块,并应加大骨料含水 率测试频率,骨料仓和输送带应有防雨雪装置。 
4、混凝土搅拌站应设置混凝土配合比交底牌,标牌内容应由试验部门专人负责填写和调整,做到填写项目齐全,数据准确,字迹清楚。内容应包括工程名称,使用部位,搅拌日期、原材料的名称、品种规格、施工配合比和搅拌机一次性投料数量。 
5、搅拌站应及时备料,原材料储备应能满足施工进度的需要。
6、每一班正式工作前,应认真核对施工配合比,核对原材料品种、规格、用量,检查混凝土搅拌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并对计量设备进行校核。
7、混凝土搅拌应当采用二次投料法,搅拌完成的混凝土应当质量均匀、颜色一致,具有良好的流动性、粘聚性和保水性,混凝土的搅拌时间应根据拌和物的稠度、搅拌机的功率等确定。
8、每次生产混凝土时应密切监视与检测初始前三盘混凝土拌和物的和易性,如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分析原因,作出处理,直至符合要求后,方可持续生产。 
9、混凝土搅拌机拌和的第一盘混凝土粗骨料数量宜采用标准数量的2/3。在下盘材料装入前,搅拌机内的拌和料应全部卸清。混凝土搅拌设备停用时间不宜超过30min,最长不应超过混凝土的初凝时间。否则,应将搅拌筒彻底清洗后才能重新搅拌混凝土。 
10、新建混凝土搅拌站首次搅拌混凝土或连续使用达到一年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搅拌机技术条件》(GB/T9142-2000)的规定对混凝土拌合物的匀质性进行检验,检验混凝土拌和物的匀质性时,可在搅拌机的卸料过程中,分别从卸料流的1/4和3/4之间的部位采取混凝土试样进行试验,检验结果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混凝土拌合物应拌和均匀,颜色一致,不得有离析和泌水现象。  
(2) 混凝土中砂浆密度两次测定的相对误差不应大于0.8%。  
(3) 单位体积混凝土中粗骨料含量两次测值的相对误差不应大于5%。 
11、搅拌站在生产混凝土过程中,必须按规定频次留置混凝土试块。 
12、每工作班拌料结束后,应将本班生产混凝土电脑记录打印二份,施工、监理双方在电脑记录上签字,双方各留一份,以备核查。 
与就找新疆胜达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我们公司本着以重质量求发展、守信誉的经营原则,确保产品质量,定期回访每一位客户,公司决定抓住新疆发展重要机遇,全面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实现新的跨越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