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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公司概述劳务派遣用工比例较高的用工单位,应如何处理

发布于:2017年01月18日 来源:www.fuhai360.com
[摘要]劳务派遣公司概述劳务派遣用工比例较高的用工单位,应如何处理? 暂行规定给予了用工单位两年的过渡期,即用工单位在暂行规定实施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数量超过其用工总量10%的,可以在暂行规定施行之日起两年内逐步降至规定比例。但同时要求,在未达到规定比例之前,不得新用被派遣劳动者。

概述劳务派遣用工比例较高的用工单位,应如何处理?

暂行规定给予了用工单位两年的过渡期,即用工单位在暂行规定实施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数量超过其用工总量10%的,可以在暂行规定施行之日起两年内逐步降至规定比例。但同时要求,在未达到规定比例之前,不得新用被派遣劳动者。

哪些岗位可以使用劳务派遣工?

暂行规定明确,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一、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用工总量的多少?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二、如何解决劳务派遣用工比例过高的问题?

解决劳务派遣用工比例过高的方法有三种,第一转正,第二外包,第三缩减。

三、企业劳务派遣不允许超过10%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企业劳务派遣不允许超过10%20。欢迎前来咨询了解更多关于与的相关信息详情联系人张女士电话:***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276E阳臻品1803